中文摘要 | 第9-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法院与 ADR关系概说 | 第13-19页 |
第一节 为不同纠纷寻求不同解决方式—诉讼解决与 ADR的关系 | 第13-14页 |
第二节 ADR的含义、特点和种类 | 第14-15页 |
第三节 外国国家和地区处理法院与 ADR关系的探索 | 第15-17页 |
(一) 美国 | 第15页 |
(二) 英国 | 第15-16页 |
(三) 德国 | 第16页 |
(四) 东南亚诸国和地区 | 第16-17页 |
第四节 中国处理法院与 ADR关系的探索 | 第17-19页 |
(一) 推行“庭前调解” | 第17页 |
(二) 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 | 第17-18页 |
(三) 引导法院外的纠纷解决机制更多更好地化解纠纷 | 第18-19页 |
第二章 法院与 ADR的关系重构 | 第19-39页 |
第一节 完善“庭前调解”—法院附设的 ADR | 第19-24页 |
一、“庭前调解”作为相对独立程序的必要性 | 第19页 |
二、建立相对独立“庭前调解”制度的意义 | 第19-20页 |
(一) 建立具有新的程序法内函的庭前调解是改革的必然趋势 | 第19-20页 |
(二) 具有相对独立程序的庭前调解体现了调审相对分离原则的合理性 | 第20页 |
(三) 实现调审相对分离是正当程序的价值追求 | 第20页 |
三、中国法院的探索(东营中院的做法) | 第20-24页 |
(一) 现状分析 | 第20-21页 |
(二) 运行机制构建 | 第21-22页 |
(三) 初步效果的显现 | 第22-23页 |
(四) 运行机制的不足 | 第23-24页 |
第二节 指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的 ADR | 第24-29页 |
一、人民调解作为中国特色民间 ADR的优势和地位 | 第24页 |
二、人民调解的不足及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构建 | 第24-27页 |
(一) 程序衔接 | 第25-26页 |
(二) 效力上的衔接 | 第26页 |
(三) 救济途径的衔接 | 第26-27页 |
(四) 理顺关系 | 第27页 |
三、中国法院的探索(东营中院的做法) | 第27-29页 |
(一) 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机制 | 第27-28页 |
(二) 取得的积极效果 | 第28-29页 |
第三节 对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监督—法院引导的 ADR | 第29-39页 |
一、行政机关解决纠纷途径及其不足 | 第29-34页 |
(一) 缺乏对行政机关解决纠纷行为的准确定性 | 第30页 |
(二) 行政机关没有取得解决纠纷的独立地位 | 第30页 |
(三) 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行为缺乏效力保障 | 第30-32页 |
(四) 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不健全 | 第32-34页 |
(五) 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救济制度不健全 | 第34页 |
二、行政机关或类似机关解决社会纠纷机制的重构 | 第34-37页 |
(一) 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 | 第35-36页 |
(二) 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 第36页 |
(三) 切实疏通和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 第36-37页 |
三、中国法院发挥引导作用的探索(东营中院的做法) | 第37-39页 |
(一) 行政裁决(复议)的历史发展 | 第37页 |
(二) 行政裁决(复议)与司法审查 | 第37-38页 |
(三) 仲裁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书目 | 第40-41页 |
致谢 | 第41-42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