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2页 |
一、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基本情况 | 第12-26页 |
(一) 适用刑事和解的比例较大 | 第12-14页 |
(二) 刑事和解的方式主要采取当事人自行和解 | 第14-17页 |
(三) 刑事和解的参与者集中于肇事者与被害人及其亲友 | 第17-21页 |
(四) 肇事者履行和解义务的方式主要是经济赔偿和赔礼道歉 | 第21-23页 |
(五) 刑事和解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量刑建议 | 第23-26页 |
二、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实际效果 | 第26-32页 |
(一) 使被害方及时得到较为充分的经济赔偿 | 第27-28页 |
(二) 减少了审前羁押 | 第28-30页 |
(三) 有利于对肇事者轻缓化处理 | 第30-32页 |
三、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中存在的问题 | 第32-36页 |
(一) 当事人自行和解存在分歧较大等问题 | 第32-33页 |
(二) 肇事者履行和解义务的方式单一 | 第33-34页 |
(三) 刑事和解后相对不起诉适用率过低 | 第34-35页 |
(四) 谅解书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 | 第35-36页 |
四、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完善与建议 | 第36-43页 |
(一) 办案机关应当适当介入当事人自行和解 | 第36-37页 |
(二) 重视当事人的心理修复,探索多元化的和解义务履行方式 | 第37-38页 |
(三) 完善考核指标,确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 第38-39页 |
(四) 明确谅解书的效力 | 第39-40页 |
(五) 刑事和解的配套机制的完善 | 第40-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