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研究--以L省S市衔接工作为研究对象
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信访与行政复议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10-16页 |
一、受案范围 | 第10-11页 |
(一)信访的受案范围 | 第10页 |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第10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较 | 第10-11页 |
二、受理条件 | 第11-13页 |
(一)信访的受理条件 | 第11页 |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 | 第11-12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比较 | 第12-13页 |
三、受案程序 | 第13-14页 |
(一)信访受案程序 | 第13页 |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程序 | 第13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办案程序比较 | 第13-14页 |
四、程序效力 | 第14-16页 |
(一)信访的程序效力 | 第14页 |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效力 | 第14-15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程序效力的比较 | 第15-16页 |
第二章 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情况 | 第16-22页 |
一、信访与行政复议的立法现状 | 第16-18页 |
(一)两者衔接的法律规定较少 | 第16-17页 |
(二)建议加快信访立法 | 第17-18页 |
(三)缺乏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制度设计 | 第18页 |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实践现状 | 第18-22页 |
(一)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 | 第18-20页 |
(二)加快行政复议改革的脚步 | 第20页 |
(三)队伍建设 | 第20-22页 |
第三章 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2-29页 |
一、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界线模糊 | 第22-26页 |
(一)行政复议机关对逾期复议的处理 | 第23页 |
(二)复议机关对“信访答复”的受理 | 第23-24页 |
(三)对信访事项结果不服的救济 | 第24页 |
(四)信访机关的不作为不能复议 | 第24-25页 |
(五)未履行信访处理决定的处理 | 第25页 |
(六)复议决定作出后不能信访 | 第25-26页 |
二、不同类型信访请求的区分问题 | 第26-27页 |
(一)明确信访投诉请求分类 | 第26-27页 |
(二)明确法定途径分类 | 第27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适用问题 | 第27-29页 |
(一)信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 | 第27页 |
(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信访处理行为 | 第27-28页 |
(三)信访处理中发生新的事实行为 | 第28页 |
(四)信访机关的答复行为 | 第28-29页 |
第四章 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完善 | 第29-36页 |
一、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的立法完善 | 第29-30页 |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的制度设计 | 第30-31页 |
三、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联动机制 | 第31-32页 |
(一)解决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中的问题 | 第31页 |
(二)准确定位信访和行政复议的功能 | 第31-32页 |
(三)建立案件的分流 | 第32页 |
四、构建先行政复议后信访救济的争议解决模式 | 第32-36页 |
(一)行政复议是法定的行政救济方式 | 第33页 |
(二)信访是补充救济途径 | 第33-34页 |
(三)信访时未过复议期限的处理 | 第34页 |
(四)行政复议期限内的信访转送的处理 | 第34-35页 |
(五)已过复议期限的信访转送的处理 | 第35-36页 |
结论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个人简历 | 第39-40页 |
后记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