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一章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概述 | 第11-22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 | 第11-13页 |
·公益林的概念 | 第11-12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的界定 | 第12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涵义 | 第12-13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关系 | 第13-16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 第14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14-15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15-16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 | 第16-22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定义 | 第16-17页 |
·构建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重要意义 | 第17-18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基础 | 第18-22页 |
第二章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现状 | 第22-32页 |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立法现状 | 第22-23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国家立法 | 第22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地方立法 | 第22-23页 |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实证分析 | 第23-28页 |
·公益林碳补贸易 | 第23-25页 |
·公益林水文服务补偿 | 第25-26页 |
·公益林生态旅游 | 第26-27页 |
·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 | 第27-28页 |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建立中遇到的障碍 | 第28-32页 |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立法存在的不足 | 第29页 |
·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29-32页 |
第三章 国外主要国家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及其启示 | 第32-41页 |
·国外主要国家有关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法律机制 | 第32-37页 |
·哥斯达黎加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机制和可确认的贸易补偿机制 | 第32-34页 |
·美国保护性退耕项目与服务市场战略 | 第34-36页 |
·巴西储藏量的可贸易权机制 | 第36页 |
·芬兰生物多样性价值补偿机制 | 第36-37页 |
·国外主要国家有关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经验 | 第37-39页 |
·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相关立法较为完善 | 第37-38页 |
·森林生态效益的产权较为明晰 | 第38页 |
·建立了比较科学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核算评价体系 | 第38页 |
·政府在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 第38-39页 |
·国外主要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39-41页 |
·完善相应的立法 | 第39页 |
·明晰公益林生态效益的产权是开展市场补偿的前提 | 第39-40页 |
·建立一套科学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核算评价体系 | 第40页 |
·政府应为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提供政策支持与技术服务 | 第40-41页 |
第四章 构建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的建议 | 第41-53页 |
·加强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立法 | 第41-43页 |
·在《森林法》中对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作出原则性规定 | 第41-42页 |
·在《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作出具体规定 | 第42-43页 |
·在其它法律中对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 第43页 |
·明确界定公益林生态效益的产权 | 第43-45页 |
·公有公营型的公益林生态效益产权 | 第44页 |
·公有民营型的公益林生态效益产权 | 第44-45页 |
·民有民营型的公益林生态效益产权 | 第45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法律机制实施内容的构建 | 第45-51页 |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交易制度 | 第45-50页 |
·政府在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中的法定职责 | 第50-51页 |
·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法律监管机制 | 第51-53页 |
·建立一套公益林生态系统的监管体系 | 第51页 |
·强化对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交易的监管 | 第51-52页 |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 第52-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术成果 | 第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