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4页 |
目录 | 第4-6页 |
导论 | 第6-8页 |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6页 |
二、 研究视角 | 第6-7页 |
三、 研究意义 | 第7-8页 |
第一章 婚姻登记瑕疵的含义 | 第8-11页 |
第一节 由婚姻登记机关引起的婚姻登记瑕疵 | 第8-9页 |
一、 登记机关违反地域管辖权进行登记 | 第8页 |
二、 登记机关未按婚姻登记程序颁发结婚证 | 第8-9页 |
三、 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记载错误 | 第9页 |
四、 登记机关颁发假结婚证书 | 第9页 |
五、 登记机关由非婚姻登记员为婚姻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 | 第9页 |
第二节 由婚姻当事人引起的婚姻登记瑕疵 | 第9-11页 |
一、 婚姻当事人未亲自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 | 第9页 |
二、 婚姻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办理的结婚登记 | 第9-11页 |
第二章 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法律性质与法律效力 | 第11-15页 |
第一节 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含义 | 第11页 |
第二节 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法律性质 | 第11-13页 |
第三节 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法律效力 | 第13-15页 |
第三章 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各种救济途径的优劣评析 | 第15-23页 |
第一节 通过行政复议的路径处理此类纠纷的缺陷 | 第15-16页 |
一、 从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则来看,行政复议法不符合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特点 | 第15-16页 |
二、 从行政复议法的履行主体来看,行政机关不具备主体资格 | 第16页 |
第二节 通过行政诉讼的路径处理此类纠纷的缺陷 | 第16-18页 |
一、 用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登记瑕疵纠纷会使得诉讼体系不协调 | 第16-17页 |
二、 用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登记瑕疵纠纷会使得诉讼结果三“难” | 第17-18页 |
第三节 通过民事诉讼的路径处理此类纠纷的优势 | 第18-23页 |
一、 通过民事诉讼的路径处理登记瑕疵纠纷的理论基础 | 第18-19页 |
二、 通过民事诉讼的路径处理登记瑕疵纠纷的实务优势 | 第19-23页 |
第四章 民事诉讼途径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立法展望 | 第23-27页 |
第一节 我国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立法现状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诉讼途径的立法展望 | 第24-27页 |
一、 民事诉讼代替行政途径的准备—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的修改 | 第24-25页 |
二、 民事诉讼代替行政途径的实施—完善婚姻成立与不成之诉的诉讼制度 | 第25页 |
三、 民事诉讼代替行政途径的深化—建立婚姻家事法庭集中处理相关纠纷 | 第25-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9页 |
一、 著作类 | 第27页 |
二、 论文类 | 第27-28页 |
三、 学位论文及其他 | 第28-29页 |
致谢 | 第29-32页 |
附件 | 第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