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9页 |
第一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概念与检讨 | 第9-21页 |
一、 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学说 | 第9-12页 |
(一) 我国立法 | 第9-10页 |
(二) 国内学说 | 第10页 |
(三) 国际立法 | 第10-12页 |
二、 分析检讨与本文观点 | 第12-18页 |
(一) 从我国学者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命名和认定来看 | 第12-13页 |
(二) 从《办法》与学者观点的比较看 | 第13页 |
(三) 本文观点--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命名和定义 | 第13-16页 |
(四) 本文对地面交通事故种类的划分及机动车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分 | 第16-18页 |
三、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高度危险特点 | 第18-21页 |
(一) 危险难以控制 | 第18-19页 |
(二) 事故的多发性和损失严重性 | 第19-20页 |
(三)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客体是人的基本权-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 | 第20-21页 |
第二章 国内外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归责原则的立法、学说和判例 | 第21-34页 |
一、 我国立法、学说、判例 | 第21-28页 |
(一) 我国立法 | 第21-24页 |
(二) 我国学说 | 第24-28页 |
(三) 实务 | 第28页 |
二、 国外立法、学说 | 第28-34页 |
(一) 无过失责任的立法与意外事故无过失补偿法及学说 | 第28-31页 |
(二) 过失责任立法与无过失责任的强制保险或补偿保险 | 第31-32页 |
(三) 外国立法分析 | 第32-34页 |
第三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适用无过失责任更具合理性--兼论道路上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 | 第34-46页 |
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适用无过失责任更具合理性 | 第34-41页 |
(一) 理论分析 | 第34-36页 |
(二) 从立法意图进行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应当适用无过失责任 | 第36-39页 |
(三) 无过失责任的立法、保险、补偿是世界各国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共同经验 | 第39-40页 |
(四) 我国铁路、航空、海上交通事故立法对人身损害赔偿均采取无过失责任原则 | 第40-41页 |
二、 过失责任原则(包括过失推定责任)不具有合理性、缺乏正确的立法依据、与当今世界各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立法潮流相违背 | 第41-44页 |
(一) 过失推定责任观点的错误性 | 第41-42页 |
(二) 过失责任观点的错误性 | 第42-43页 |
(三) 广义机动车交通事故适用无过失责任会导致无过失责任的扩大化以至危害机动车运输事业的发展--兼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仅指人身损害的合理性 | 第43-44页 |
三、 道路上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 | 第44-46页 |
机动车交通事故--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失责任原则 | 第44页 |
其他种类的道路上交通事故--适用《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过失责任原则 | 第44-46页 |
第四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应当在一定条件下适用“过失相抵” | 第46-59页 |
一、 过失相抵的概念、法理及现状 | 第46-52页 |
(一) 过失相抵的概念、法理 | 第46页 |
(二) 主要国家立法、学说和判例 | 第46-49页 |
(三) 我国相关立法、学说、判例 | 第49-52页 |
(四) 过失相抵的特点 | 第52页 |
二、 过失相抵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运用 | 第52-59页 |
(一) 过失相抵受“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限制 | 第53-55页 |
(二) 适用过失相抵的“受害人范围” | 第55-57页 |
(三) 适用过失相抵的“损害范围” | 第57-59页 |
结论 | 第59-60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60-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