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BOT方式概述 | 第10-17页 |
一、 BOT方式的含义及特点 | 第10-13页 |
(一) BOT方式的含义 | 第10页 |
(二) BOT方式的特点 | 第10-13页 |
二、 BOT方式的法律框架 | 第13-15页 |
(一) 基本合同:特许协议 | 第13页 |
(二) 股东协议 | 第13-14页 |
(三) 项目贷款协议 | 第14页 |
(四) 工程承包合同及经营管理合同 | 第14页 |
(五) 产品或服务购买协议 | 第14页 |
(六) 保险协议 | 第14-15页 |
三、 BOT方式的主要法律关系 | 第15-17页 |
(一) 政府与项目发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15页 |
(二) 项目发起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15页 |
(三) 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15页 |
(四) 项目公司与项目贷款人、工程设计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原材料供应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15-17页 |
第二章 BOT方式的法律性质 | 第17-27页 |
一、 关于BOT方式法律性质的各种观点 | 第17-21页 |
(一) BOT方式是一种涉外工程承包方式 | 第17-18页 |
(二) BOT方式是国际技术转让 | 第18-19页 |
(三) BOT方式是一种融资租赁 | 第19-20页 |
(四) BOT方式是一种委托管理与经营 | 第20-21页 |
二、 本文关于BOT方式法律性质的观点 | 第21-27页 |
(一) BOT方式是一种新型的直接投资方式 | 第21-22页 |
(二) BOT方式是一种新型特许协议 | 第22-23页 |
(三) BOT方式是一种国际融资 | 第23-25页 |
(四) BOT方式是政府和私人以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为标的的合作关系 | 第25-27页 |
第三章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 第27-33页 |
一、 BOT特许协议是国内契约 | 第27-29页 |
(一) BOT特许协议不是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的契约 | 第27-28页 |
(二) 特许协议适用国际法或一般法律原则有其历史背景 | 第28-29页 |
(三) 发达国家学者强调“国家契约说”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其本国海外投资者的利益 | 第29页 |
(四) BOT特许协议的产生依据是国内法 | 第29页 |
(五) BOT特许协议多是政府与国内法人项目公司签订的 | 第29页 |
二、 BOT特许协议是公法性质的契约,即行政合同 | 第29-33页 |
(一) 协议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 第30-31页 |
(二) 协议双方法律地位不完全平等,政府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 | 第31页 |
(三) 协议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 | 第31页 |
(四) 协议内容是直接执行公务 | 第31-32页 |
(五) 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 第32页 |
(六) 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 第32-33页 |
第四章 BOT方式的风险分析及政府保证制度 | 第33-44页 |
一、 风险分析及对策 | 第33-36页 |
(一) 自然风险 | 第33页 |
(二) 商业风险 | 第33-35页 |
(三) 政治风险 | 第35-36页 |
二、 关于BOT方式的政府保证制度 | 第36-44页 |
(一) BOT项目中政府保证与担保法保证的区别 | 第37-39页 |
(二) 建立BOT方式政府保证的必要性 | 第39-40页 |
(三) BOT方式政府保证的内容 | 第40-42页 |
(四) 政府保证的注意问题 | 第42-44页 |
第五章 BOT方式的立法现状及主要法律障碍 | 第44-56页 |
一、 BOT方式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44-46页 |
(一) 法律阶位较低 | 第45页 |
(二) 条文内容过于简单,存在许多立法空白 | 第45页 |
(三) 两个《通知》的某些条文相互矛盾 | 第45-46页 |
二、 BOT方式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冲突 | 第46-51页 |
(一) 合同主体方面 | 第46-47页 |
(二) 注册资本与投资额比例的冲突 | 第47-48页 |
(三) BOT投资项目范围的限制和股权问题 | 第48-49页 |
(四) 外汇管制问题 | 第49页 |
(五) 政府保证问题 | 第49-50页 |
(六) 经营权问题 | 第50-51页 |
三、 建立完善BOT立法框架 | 第51-56页 |
(一) BOT方式的立法模式 | 第51页 |
(二) 立法原则 | 第51-52页 |
(三) 程序规则 | 第52-53页 |
(四) 实体规范 | 第53-56页 |
结束语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4页 |
后记 | 第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