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南地区健讼问题研究
绪论 | 第1-13页 |
(一) 研究缘起 | 第7页 |
(二) 学术史回顾 | 第7-10页 |
1、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第7-9页 |
2、国外以及港澳台学者的相关研究 | 第9-10页 |
(三) 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四) 概念界定、研究区域和时间的说明 | 第11页 |
(五) 本文的篇章结构与创新之处 | 第11-12页 |
(六) 研究的方法和理论支持以及资料来源 | 第12-13页 |
一、清代江南地区健讼问题及其演变 | 第13-28页 |
(一) 健讼现象在全国范围内的表现 | 第13-18页 |
(二) 江南地区健讼现象的历史演变 | 第18-19页 |
(三) 清代江南地区健讼的普遍存在 | 第19-22页 |
(四) 清代江南地区健讼现象分类 | 第22-28页 |
1、家庭家族纠纷与诉讼 | 第23-24页 |
2、婚姻纠纷与诉讼 | 第24页 |
3、债务纠纷与诉讼 | 第24-25页 |
4、土地纠纷与诉讼 | 第25-28页 |
二、清代江南地区健讼问题的成因 | 第28-34页 |
(一) 商品经济发展引起的经济纠纷增加 | 第28-29页 |
(二) 社会风俗与诉讼心理 | 第29-30页 |
(三) 文化教育发达与民间法律意识的增强 | 第30-31页 |
(四) 吏治败坏和司法腐败 | 第31页 |
(五) 讼师的推波助澜作用 | 第31-34页 |
三、清代江南地区健讼问题的危害 | 第34-41页 |
(一) 健讼行为侵占公共资源 | 第34-35页 |
(二) 健讼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稳定 | 第35-36页 |
(三) 健讼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 | 第36-39页 |
(四) 引发、加剧其他社会问题 | 第39-41页 |
四、清代江南地区健讼的“助造者”——讼师 | 第41-45页 |
(一) 讼师与讼师群体 | 第41-42页 |
(二) 讼师:一种重要的社会存在 | 第42-43页 |
(三) 双刃剑——关于讼师的评价 | 第43-45页 |
五、政府与地方社会对健讼问题的控制 | 第45-53页 |
(一) 国家正式控制——法律手段 | 第45-48页 |
(二) 地方社会的非正式控制——宗族控制与调解 | 第48-51页 |
(三) 控制健讼问题的重要手段——士绅的调解 | 第51-53页 |
结语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60页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60-61页 |
后记 | 第61-62页 |
中文详细摘要 | 第62-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