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 第1-8页 |
一、 中国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现状和不足 | 第8-12页 |
(一) 中国目前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 第8-10页 |
1 、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现状和行政主导性管理体制 | 第8-9页 |
2 、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体制 | 第9-10页 |
(二) 中国现有体制的缺陷 | 第10-12页 |
1 、我国金融机构在市场退出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 第10-11页 |
2 、法律体制缺陷 | 第11-12页 |
二、 境外的相关立法和运作体制 | 第12-15页 |
(一) 立法模式的比较 | 第12-13页 |
(二)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典型做法 | 第13-15页 |
1 、美国 | 第13-14页 |
2 、香港 | 第14页 |
3 、德国 | 第14-15页 |
三、 金融机构破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 第15-27页 |
(一) 破产原因 | 第15-18页 |
(二) 破产申请人 | 第18-19页 |
(三) 破产管理人和临时管理人 | 第19-21页 |
(四) 破产银行存款优先支付问题 | 第21-23页 |
(五) 存款保险制度与其带来的道德风险之间的平衡 | 第23-24页 |
(六) 破产程序中对不当行为人的责任追究 | 第24-27页 |
1 、同等过失原则(in pari delicto) | 第25页 |
2 、原因归咎原则(rule of Imputation) | 第25-26页 |
3 、“反向利益”例外(Adverse Interest Exception) | 第26页 |
4 、“单独行为人”例外(Sole Actor Exception) | 第26-27页 |
四、 完善我国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法律机制的建议 | 第27-31页 |
(一) 金融监管 | 第27页 |
(二) 资本市场交易法制 | 第27-28页 |
(三) 考虑制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实施细则》 | 第28页 |
(四) 在破产清偿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储蓄存款人的优先地位 | 第28页 |
(五) 中国的金融改革应该采取渐进、多层次和明示的方式 | 第28-29页 |
(六) 立足于管理人中心主义构建我国银行破产管理人制度 | 第29-31页 |
结语 | 第31-33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33-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