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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刑法研究

绪言第1-20页
第一章 宋代的刑事立法第20-48页
 一 立法机构第20-24页
  (一) 编敕所的设置与沿革第20-23页
  (二) 敕令所官员的选任和职责第23-24页
 二 立法程序第24-35页
  (一) 编敕所起草法典,中书等审核,皇帝批准第24-26页
  (二) 广泛征集意见第26-27页
  (三) 刑法的修改和补充第27-31页
  (四) 刑法的公布传达与接收登录第31-35页
 三 立法技术第35-39页
  (一) 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划分第35页
  (二) 新旧法时效的处理第35-36页
  (三) 《看详卷》的编纂第36-37页
  (四) 春秋两季散敕的编录第37-38页
  (五) 《随敕申明》的编纂第38-39页
 四 立法规则第39-41页
  (一) 宋对立法官的监督管理第39-40页
  (二) 奏请立法及改法的规定第40-41页
 五 刑法适用原则第41-48页
  (一) 敕优于律首先适用的原则第41-42页
  (二) 世重世轻变通适用的原则第42-44页
  (三) 新旧刑法交替时期的适用原则第44页
  (四) 法无明文比附以定罪的原则第44-48页
第二章 宋代的刑律体系第48-74页
 一 宋代的律第48-53页
  (一) 《宋刑统》的制定第48-49页
  (二) 《宋刑统》编撰体例和内容变化第49-50页
  (三) 律与《宋刑统》的关系第50-52页
  (四) 律与敕的关系第52-53页
 二 敕第53-57页
  (一) 编敕的修纂第53-55页
  (二) 编敕的体例及性质第55-56页
  (三) 编敕与律的关系第56-57页
 三 断例第57-74页
  (一) 断例的编撰、颁行和适用原则第58-65页
  (二) 断例的性质、作用和特点第65-74页
第三章 宋代主要罪名第74-87页
 一 强盗罪第74-77页
 二 窃盗罪第77-81页
 三 杀伤罪第81-83页
 四 故烧舍宅财物罪第83-85页
 五 奸淫罪第85-86页
 六 贪赃罪第86-87页
第四章 宋代刑罚体系第87-151页
 一 宋初刑罚第87-94页
 二 折杖法第94-112页
  (一) 折杖法内容及作用第94-97页
  (二) 折杖法制定时间第97-100页
  (三) 折杖法之小杖第100-103页
  (四) 徽宗大观以后的折杖法第103-108页
  (五) 南宋折杖法之臀杖问题第108-111页
  (六) 宁宗嘉定以后折杖法的实施第111-112页
 三 宋代的主从刑第112-151页
  (一) 宋实行主从刑制辨第112-118页
  (二) 宋代主刑第118-125页
  (三) 宋代附加刑第125-148页
  (四) 肉刑第148-151页
第五章 量刑制度第151-173页
 一 计赃第151-155页
  (一) 宋计赃制度的变化第151-154页
  (二) 计赃绢价变化对刑法的影响第154-155页
 二 折杖减役第155-157页
 三 比罪第157-159页
 四 数罪并罚及更犯加重第159-161页
 五 自首第161-170页
  (一) 北宋前、中期的自首制第161-162页
  (二) 北宋神宗时期的自首制第162-167页
  (三) 神宗以后的自首制第167-170页
 六 缓刑第170-173页
第六章 刑罚执行制度第173-206页
 一 刑罚执行常规第173-174页
 二 主刑的执行第174-176页
  (一) 死刑的执行第174-176页
  (二) 笞、杖、徒、流刑的执行第176页
 三 附加刑的执行第176-189页
  (一) 配隶刑的执行第176-188页
  (二) 编管、羁管、籍没家财等刑的执行第188-189页
 四 恩赦第189-201页
  (一) 录囚第189-191页
  (二) 大赦第191-196页
  (三) 赦书的生效第196-198页
  (四) 赦书的颁布和宣告第198-199页
  (五) 宋代恩赦制的弊病第199-201页
 五 量移第201-206页
结语第206-208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208-213页
附录第213-214页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第213-214页
 声明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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