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引论 | 第12-18页 |
一、本文的论题 | 第12-14页 |
二、主要观点 | 第14-15页 |
三、篇章结构 | 第15-17页 |
四、研究意义 | 第17-18页 |
第一章 文献回顾 | 第18-48页 |
第一节 启蒙介绍时期(戊戌变法—“五四”运动) | 第18-21页 |
第二节 传播与融会时期(“五四”运动—1949 年) | 第21-29页 |
一、张铭鼎 | 第21-23页 |
二、范寿康 | 第23-25页 |
三、陶汇曾 | 第25-26页 |
四、郑昕 | 第26-28页 |
五、张东荪 | 第28-29页 |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至80 年代末期的康德研究 | 第29-35页 |
一、叶秀山 | 第29-30页 |
二、张世英 | 第30-31页 |
三、李泽厚 | 第31-35页 |
第四节 90 年代以来的康德研究 | 第35-48页 |
一、邓晓芒 | 第35-37页 |
二、韩水法 | 第37页 |
三、陈嘉明 | 第37-39页 |
四、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 | 第39-41页 |
五、朱高正 | 第41-43页 |
六、阿尔森·古留加的《康德传》 | 第43-45页 |
七、奥特弗里德·赫费的《康德——生平著作与影响》 | 第45-48页 |
第二章 形而上学与近代自然法 | 第48-71页 |
第一节 卢梭的认识论、形而上学和自然法 | 第49-58页 |
一、认识论 | 第50-51页 |
二、形而上学与道德论 | 第51-57页 |
三、道德论与认识论的内在冲突 | 第57-58页 |
第二节 洛克的知识论、形而上学和自然法 | 第58-69页 |
一、知识论 | 第58-61页 |
二、实体观念与“灵魂”、“上帝” | 第61-63页 |
三、能力观念与“自由” | 第63-69页 |
小结 卢梭与洛克自然法理论的共同特点 | 第69-71页 |
第三章 纯粹理性批判及其对古典自然法的意义 | 第71-94页 |
第一节 知识与判断 | 第72-73页 |
一、综合判断与分析判断 | 第72页 |
二、先天的综合判断和后天的综合判断 | 第72-73页 |
第二节 对纯粹数学知识可能性条件的探究及感性认识的规律 | 第73-76页 |
一、数学知识的形式特征及其可能性条件 | 第73-74页 |
二、纯直观的可能性条件 | 第74-75页 |
三、感性认识的规律和“自在之物”概念的引入 | 第75-76页 |
第三节 对纯粹自然科学可能性条件的探究及知性认识的规律 | 第76-80页 |
一、自然概念的界定 | 第76-77页 |
二、经验知识的对象和条件 | 第77-79页 |
三、经验知识的体系特征及自然科学如何可能问题的解决 | 第79-80页 |
第四节 对形而上学可能性的探究及理性认识的规律 | 第80-91页 |
一、理性认识的特点和纯粹知性概念(范畴)的功能 | 第81-82页 |
二、两种知识的划分及形而上学作为科学的可能性 | 第82-84页 |
三、三类理念及其各自产生的辩证法 | 第84-91页 |
小结 纯粹理性批判对古典自然法的意义 | 第91-94页 |
第四章 实践理性批判及自然法的建构方法 | 第94-118页 |
第一节 实践理性批判的方法和步骤 | 第94-96页 |
第二节 对常识中(普通理性)的道德观念的分析 | 第96-101页 |
一、道德与善良意志 | 第96-97页 |
二、实践理性的作用在于产生善良意志 | 第97-101页 |
第三节 对普通道德哲学中的道德观念的分析 | 第101-112页 |
一、经验不能作为义务概念的基础 | 第101-103页 |
二、道德与绝对命令 | 第103-112页 |
第四节 批判哲学中的道德观念 | 第112-116页 |
一、自由概念是解释意志自律的关键 | 第112-115页 |
二、意志自由与绝对命令 | 第115-116页 |
小结 实践理性批判对自然法的意义 | 第116-118页 |
第五章 批判自然法的内容 | 第118-158页 |
第一节 法权的形而上学原理在批判哲学体系中的位置及其推导方法 | 第118-119页 |
第二节 法权的概念 | 第119-128页 |
一、“Recht”的翻译问题 | 第119-120页 |
二、法权概念的定义 | 第120-121页 |
三、法权概念的几何学描述和法权公设 | 第121-123页 |
四、法权概念的性质 | 第123-124页 |
五、法与伦理的关系 | 第124-126页 |
六、法权概念的分类和自然法权的范围 | 第126-128页 |
第三节 私人法权——自然状态下的法律诸原则 | 第128-135页 |
一、法权上的“我的”之含义——理性占有概念的导出 | 第128-129页 |
二、私人法权的法律公设 | 第129-130页 |
三、意志选择的对象——理性占有的对象 | 第130-131页 |
四、原始共同占有概念——理性占有的可能性条件 | 第131-133页 |
五、理性占有概念在经验对象上的运用 | 第133-135页 |
第四节 公共法权(一)——国家法权及其法律原则 | 第135-149页 |
一、自然状态与公民状态 | 第135-137页 |
二、社会契约概念的性质——国家的起源 | 第137-138页 |
三、社会契约理念之下的公民——理想国家中公民的法律属性 | 第138-140页 |
四、社会契约理念之下的国家权力及其性质——理想国家的权力构成及其性质 | 第140-145页 |
五、社会契约理念所决定的国家的形式——纯粹的共和国 | 第145-148页 |
六、刑罚权的根据与原则 | 第148-149页 |
第五节 公共法权(二)——国际法权及其法律原则 | 第149-152页 |
一、准备战争的法权及其原则 | 第149-150页 |
二、战争中的法权及其原则 | 第150-151页 |
三、战争之后的法权及其原则 | 第151页 |
四、和平法权及其原则 | 第151页 |
五、反对一个不义之敌的法权 | 第151-152页 |
六、永久和平原则及国家联合体 | 第152页 |
第六节 公共法权(三)——世界公民的法权及其法律原则 | 第152-153页 |
第七节 自然法实现的途径 | 第153-158页 |
一、人类的历史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目的实现的历史 | 第153-155页 |
二、自然权利实现的途径 | 第155-158页 |
总论 康德对自然法的拯救 | 第158-163页 |
一、批判哲学为自然法提供了新的哲学基础 | 第158页 |
二、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是一个自然法的体系 | 第158-162页 |
三、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是一种理性范围内的法治信仰 | 第162-163页 |
参考文献 | 第163-1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