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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导言:“塔斯曼海”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简评第10-12页
第一章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概述第12-25页
 第一节 “生态损害”的法学定义第12-15页
 第二节 海上船舶油污事故造成的生态损害及其特点第15-18页
  一、海上船舶油污事故造成的生态损害第15-17页
  二、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的特点第17-18页
 第三节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概念的法学界定第18-22页
  一、国际公约对“油污损害”的规定第19-20页
  二、美国《1990 年油污法》对“油污损害”的规定第20页
  三、其他国家的法律对“油污损害”的规定第20-22页
 第四节 我国船舶油污生态损害的立法现状第22-25页
  一、我国船舶油污生态损害的立法现状第22-23页
  二、应当将“生态利益”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第23-25页
第二章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第25-35页
 第一节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第25-28页
  一、国际公约对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规定第25-26页
  二、各国国内法对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规定第26-27页
  三、海上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方法第27-28页
 第二节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确定第28-35页
  一、CLC 公约对海上油污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规定第28-29页
  二、美国法对海上油污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规定第29页
  三、我国法对海上油污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第29-35页
第三章 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研究第35-51页
 第一节 确定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第35-40页
  一、全部赔偿原则第35-37页
  二、恢复原状原则第37页
  三、损益相抵原则第37-39页
  四、衡平原则第39-40页
 第二节 海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立法比较研究第40-46页
  一、《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与《关于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的国际公约》(FUND1971)的规定第40-42页
  二、《国际海事委员会油污损害指南》的规定第42-44页
  三、美国《油污法》OPA1990 的相关规定第44-46页
  四、国际公约与美国法比较分析第46页
 第三节 船舶油污生态损害应当赔偿的范围第46-48页
 第四节 我国关于渔业资源长期损失赔偿的争议第48-51页
第四章 国际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的立法趋势及对我国的立法建议第51-56页
 第一节 国际海上船舶油污生态损害赔偿的立法趋势第51-52页
 第二节 对我国油污损害赔偿立法的建议以及司法实践中确定油污生态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考虑的因素第52-56页
  一、对我国油污生态损害赔偿立法的建议第52-54页
  二、司法实践中确定油污生态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考虑的因素第54-56页
结语第56-57页
参考文献第57-60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60-61页
致谢第6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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