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0-11页 |
Abstract | 第11-12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3-21页 |
1.1 研究背景 | 第13页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13-15页 |
1.2.1 研究目的 | 第13-14页 |
1.2.2 研究意义 | 第14-15页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5-18页 |
1.3.1 收益管理理论 | 第15-16页 |
1.3.2 政社企关系理论 | 第16-18页 |
1.4 研究内容及思路 | 第18-19页 |
1.4.1 研究内容 | 第18页 |
1.4.2 技术路线 | 第18页 |
1.4.3 创新点 | 第18-19页 |
1.5 研究方法 | 第19-21页 |
第二章 煤炭资源地区的资源收益共享现状 | 第21-27页 |
2.1 煤炭资源收益总体规模和变动情况 | 第21-22页 |
2.2 煤炭资源投资开发投资收益流向 | 第22-23页 |
2.3 煤炭资源型地区的传统政社企关系 | 第23-27页 |
2.3.1 政社企主体界定 | 第23-24页 |
2.3.2 煤炭资源型地区的政社企关系 | 第24-27页 |
第三章 传统政社企关系下的煤炭资源收益共享的局限性——以山西省为例 | 第27-41页 |
3.1 政府:通过征税难以解决“资源暴利”导致的“资源诅咒” | 第27-29页 |
3.1.1 煤炭资源收益的暴利性 | 第27-28页 |
3.1.2 政府缺乏动力解决煤炭资源收益的暴利性问题 | 第28-29页 |
3.2 企业:资源依赖难以实现长足发展 | 第29-30页 |
3.3 社会:相关利益群体难以真正受益 | 第30-38页 |
3.3.1 资源型地区通过再分配无法实现代际资源使用的可持续发展 | 第30-31页 |
3.3.2 资源收益当代社会主体补偿不足 | 第31-38页 |
3.4 传统政社企关系下煤炭资源收益共享局限性原因分析 | 第38-41页 |
第四章 基于政社企关系再造下煤炭资源收益共享实现路径 | 第41-51页 |
4.1 政社企关系再造 | 第41-44页 |
4.1.1 政府:从辅助干预到直接管理 | 第41-42页 |
4.1.2 企业:从资源依赖向多元发展 | 第42-43页 |
4.1.3 社会:从收益再分配到直接参与共享 | 第43-44页 |
4.2 新型政社企关系特点 | 第44-46页 |
4.2.1 简化利益主体,明确利益主体 | 第44页 |
4.2.2 加强中央政府对超额资源收益管控 | 第44-45页 |
4.2.3 充分发挥政社企功能 | 第45-46页 |
4.3 新型政社企关系下煤炭资源收益共享实现路径 | 第46-51页 |
4.3.1 健全宏观经济政策,稳定资源收益波动 | 第47-48页 |
4.3.2 提高煤炭企业的生产率 | 第48页 |
4.3.3 增加公共投资和促进经济多样化发展 | 第48-49页 |
4.3.4 建立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规制机制 | 第49-51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51-53页 |
5.1 主要结论 | 第51页 |
5.2 不足 | 第51-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7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57-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