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研究
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污染场地修复及其修复责任 | 第13-22页 |
一、污染场地修复责任 | 第13-18页 |
(一)污染场地的概念 | 第13-15页 |
(二)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概念 | 第15-16页 |
(三)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性质 | 第16-18页 |
二、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18-22页 |
(一)生态学基础 | 第18-19页 |
(二)经济学基础 | 第19-21页 |
(三)法哲学基础 | 第21-22页 |
第二章 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现状及问题 | 第22-31页 |
一、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法律体系与制度 | 第22-27页 |
(一)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规范体系 | 第22-26页 |
(二)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实践 | 第26页 |
(三)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现状 | 第26-27页 |
二、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第27-31页 |
(一)污染场地修复责任追究缺乏法律刚性约束 | 第27-28页 |
(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被架空 | 第28-29页 |
(三)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失灵 | 第29-30页 |
(四)承担污染场地修复责任的资金来源渠道不畅 | 第30-31页 |
第三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的借鉴 | 第31-45页 |
一、美国 | 第31-35页 |
(一)美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法律体系 | 第31-32页 |
(二)美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 | 第32-35页 |
二、英国 | 第35-37页 |
(一)英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法律体系 | 第35页 |
(二)英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 | 第35-37页 |
三、德国 | 第37-38页 |
(一)德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法律体系 | 第37-38页 |
(二)德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 | 第38页 |
四、我国台湾地区 | 第38-41页 |
(一)台湾地区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法律体系 | 第38-39页 |
(二)台湾地区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 | 第39-41页 |
五、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借鉴 | 第41-45页 |
(一)完备的法律体系 | 第41-42页 |
(二)明确的责任人 | 第42-43页 |
(三)统一的执法机关 | 第43页 |
(四)社会化的修复制度 | 第43-45页 |
第四章 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责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 第45-53页 |
一、完善污染场地保护法律体系 | 第45-47页 |
(一)推动国家与地方相关单行立法 | 第45-46页 |
(二)以保护环境整体利益为法的目的 | 第46页 |
(三)修复责任的法律溯及力问题 | 第46-47页 |
二、重新界定付费原则以明确责任主体 | 第47-49页 |
(一)建立污染者付费与受益者付费两大原则 | 第47页 |
(二)确定各类修复责任主体的不同责任 | 第47-49页 |
(三)历史型污染场地的特殊责任制度 | 第49页 |
三、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的职权 | 第49-51页 |
(一)设立污染场地专项工作组 | 第50页 |
(二)实现污染场地区域化管理 | 第50页 |
(三)建立全国性污染场地信息平台 | 第50-51页 |
四、探索修复责任的社会化分担制度 | 第51-53页 |
(一)建立多层次的融资制度 | 第51页 |
(二)鼓励社会多元化参与 | 第51-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