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10页 |
ABSTRACT | 第10-12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善意取得制度概述 | 第13-16页 |
第一节 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渊源 | 第13-14页 |
第二节 善意取得的性质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我国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第16-22页 |
第一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学界论争 | 第16-17页 |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定论 | 第16页 |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肯定论 | 第16-17页 |
第二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 | 第17-20页 |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分析 | 第17-18页 |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分析 | 第18-19页 |
三、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关系 | 第19-20页 |
第三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现实必要 | 第20-22页 |
一、不动产登记错误仍然存在 | 第20页 |
二、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 第20-22页 |
第三章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构成 | 第22-29页 |
第一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 第22-26页 |
一、存在不动产登记错误 | 第22-23页 |
二、基于交易行为有偿取得物权 | 第23-24页 |
三、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 第24-25页 |
四、受让人已完成变更登记 | 第25-26页 |
第二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 第26-29页 |
一、物权变动的效力 | 第26页 |
二、债权变动的效力 | 第26-29页 |
第四章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相关制度的完善 | 第29-35页 |
第一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 | 第29-31页 |
一、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登记程序不统一 | 第29-30页 |
二、不动产登记机关不统一 | 第30页 |
三、不动产登记审查方式不明确 | 第30页 |
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 | 第30-31页 |
五、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制度不健全 | 第31页 |
第二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 第31-35页 |
一、统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登记程序 | 第31-32页 |
二、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和权属证书 | 第32页 |
三、明确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方式 | 第32页 |
四、健全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 第32-33页 |
五、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制度 | 第33页 |
六、健全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制度 | 第33-35页 |
结束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