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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公调对接”机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9页
一、"公调对接"的概念、类型及特点第9-12页
二、"公调对接"的发展历程第12-16页
 (一) 人民调解制度的简要历程第12页
 (二) 大调解机制的建立第12-13页
 (三) "公调对接"制度的建立第13页
 (四) "公调对接"制度的主要形式第13-14页
 (五) "公调对接"机制在江苏的发展现状第14-16页
三、"公调对接"机制的流程第16-20页
 (一) 受理第16-17页
 (二) 调处第17-19页
 (三) 结案第19-20页
四、公调对接的法律效力第20-22页
 (一) 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第20页
 (二) 司法确认程序使调解协议效力更有保障第20-22页
五、建立"公调对接"机制的重要意义第22-24页
 (一) 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第22页
 (二) 为化解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第22页
 (三) 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第22页
 (四) 赋予传统和谐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第22-23页
 (五) 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效率第23页
 (六) 有效配置警力资源第23-24页
六、公调对接机制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24-25页
 (一) 纠纷未能从源头上直接分流第24页
 (二) 现场取证意识不强,导致纠纷事实难以查清第24页
 (三) 基层调解员法律素养不高,知识老化,难以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需要第24页
 (四) 基层调解保障不到位,运转没有实现常态化第24-25页
七、"公调对接"机制的发展方向第25-26页
 (一) 向法制化迈进第25页
 (二) 向社会化拓展第25页
 (三) 向科学化提升第25-26页
八、进一步做好"公调对接"工作的几点思考第26-32页
 (一) 坚持党政主导,强化多方协同,把"公调对接"工作融入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第26-28页
 (二)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动态协调,使"公调对接"工作切实体现整个民生建设的理念第28-30页
 (三) 坚持科技支撑,强化集约管理,让"公调对接"工作促进提升整个社会管理创新的效能第30-32页
九、结论第32-33页
参考文献第3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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