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8-13页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8-9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8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8-9页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9-12页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第9-10页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10-12页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12-13页 |
(一)研究内容 | 第12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12-13页 |
第一章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13-16页 |
一、相关概念 | 第13-14页 |
(一)食品安全 | 第13页 |
(二)食品安全协同治理 | 第13-14页 |
二、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14-16页 |
(一)协同治理理论 | 第14-15页 |
(二)政府规制理论 | 第15-16页 |
第二章 吉林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现状 | 第16-23页 |
一、吉林省食品产业基本情况 | 第16-17页 |
二、吉林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取得的成绩 | 第17-20页 |
(一)政府监管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 | 第17页 |
(二)规章制度和治理方式逐步趋于完善 | 第17-18页 |
(三)政府鼓励创新,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增强 | 第18-19页 |
(四)非营利组织力量不断壮大 | 第19页 |
(五)公众参与渠道拓宽,社会共治体系初步建立 | 第19-20页 |
三、吉林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 | 第20-23页 |
(一)政府单一监管模式效率低 | 第20-21页 |
(二)食品经营者缺乏自我监督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 第21页 |
(三)第三部门参与有限,认可度低 | 第21-22页 |
(四)公众监督途径匮乏 | 第22-23页 |
第三章 吉林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 第23-31页 |
一、政府监管存在失灵 | 第23-25页 |
(一)分段监管的弊端 | 第23-24页 |
(二)监管的法律制度与技术标准不完善 | 第24-25页 |
(三)政府部门角色定位不清 | 第25页 |
二、食品经营者责任缺失 | 第25-27页 |
(一)安全生产理念落后,自律意识差 | 第25-26页 |
(二)现有生产技术水平低,改造成本过高 | 第26页 |
(三)违法成本低,忽视安全生产 | 第26-27页 |
三、第三部门力量薄弱 | 第27-28页 |
(一)独立性不强 | 第27页 |
(二)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 第27页 |
(三)掌握的资源少 | 第27-28页 |
四、公众监督食品安全能力较差 | 第28-31页 |
(一)参与渠道不畅通 | 第28-29页 |
(二)获取信息的能力弱 | 第29-30页 |
(三)公众维权意识较差 | 第30-31页 |
第四章 吉林省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 第31-43页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第31-35页 |
(一)规范政府监管途径,提高监管效率 | 第31-33页 |
(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 第33页 |
(三)明确政府监管权责边界,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 第33-35页 |
二、强化市场基础作用,调动企业安全生产积极性 | 第35-38页 |
(一)激励企业建立自我监督机制 | 第35-36页 |
(二)鼓励食品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 | 第36-37页 |
(三)加快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第37-38页 |
三、提升第三部门管理水平,有效补充政府监管不足 | 第38-40页 |
(一)优化第三部门生存环境 | 第38页 |
(二)完善自身建设和管理 | 第38-39页 |
(三)发挥第三部门专业性和技术性优势 | 第39-40页 |
四、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能力,形成协同治理的有力支撑 | 第40-43页 |
(一)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公众有序参与 | 第40-41页 |
(二)建立食品安全网络信息平台,促进信息共享 | 第41-42页 |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维权意识 | 第42-43页 |
结论 | 第43-44页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51页 |
后记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