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导言 | 第9-15页 |
一、问题之提出 | 第9-10页 |
二、方法论:从归纳到分析 | 第10-11页 |
三、文献综述:对 “以物抵债”在两种不同语境下所指称之对象的梳理 | 第11-15页 |
第一章 民事实体法中 “以物抵债”的类型区分 | 第15-36页 |
第一节 “要物型”以物抵债与 “诺成型”以物抵债 | 第16页 |
第二节 “非变价型”与 “变价型”的以物抵债 | 第16-33页 |
一、分类标准:是否先履行有拘束力之 “变价—清偿约定” | 第16-17页 |
二、 “非变价型”之体系化 | 第17-24页 |
三、 “变价型”之体系化 | 第24-31页 |
四、区分实益 | 第31-33页 |
第三节 和解中的以物抵债与非和解中的以物抵债 | 第33-36页 |
第二章 解释规则之借鉴:《德国民法典》第364条第2款 | 第36-41页 |
第三章 以案型为基础的解释规则框架——结合我国实务的考察 | 第41-70页 |
第一节 前文分类标准之于归纳解释规则的启示 | 第41-42页 |
第二节 两阶段的考察:从代物清偿到诸多复杂类型 | 第42-59页 |
一、先考察当事人之抵债合意有无拘束力 | 第42-50页 |
二、如当事人之抵债合意有拘束力,则进一步作二阶考察 | 第50-59页 |
第三节 实务热点: “买卖型担保” | 第59-68页 |
一、案型一:作为独立约定类型的 “失权约款” | 第59-63页 |
二、案型二:附条件的债之变更 | 第63-65页 |
三、小结:既有争论之再检讨 | 第65-68页 |
第四节 层层递进、层见叠出的解释规则 | 第68-70页 |
结语: “以物抵债”类型构造之归整 | 第70-72页 |
参考文献 | 第72-7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8-79页 |
后记 | 第79-8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