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导言 | 第9-13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9-10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0-11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1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1-12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2-13页 |
第一章 自动投案的时间要素分析 | 第13-24页 |
第一节 对投案时间的理解 | 第13-18页 |
一、对“犯罪以后”的含义认定 | 第13-14页 |
二、对“被司法机关发觉”含义的理解 | 第14页 |
三、对“尚未受到讯问”的理解 | 第14-17页 |
四、对“强制措施”范围的界定 | 第17-18页 |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 第18-24页 |
一、“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 第18-20页 |
二、“两规”、“两指”情形下自首的认定 | 第20-21页 |
三、犯罪后现场抢救被害者或财产被抓捕时自首的认定 | 第21-22页 |
四、犯罪后经司法机关允许脱离控制又自行到案时自首的认定 | 第22-24页 |
第二章 自动投案的对象要素分析 | 第24-31页 |
第一节 对投案对象的理解 | 第24-26页 |
一、司法机关 | 第24页 |
二、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 | 第24-25页 |
三、纪检监察机关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 第26-31页 |
一、外国司法机关为投案对象的认定 | 第26-27页 |
二、犯罪分子的外国上司为投案对象的认定 | 第27-28页 |
三、被害人为投案对象的认定 | 第28-31页 |
第三章 自动投案的方式要素分析 | 第31-39页 |
第一节 对投案方式的理解 | 第31-35页 |
一、对投案“自动性”的理解 | 第31-32页 |
二、投案方式的分类 | 第32-35页 |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 第35-39页 |
一、“确已准备投案”的界定 | 第35-37页 |
二、犯罪后主动报警投案在等待抓捕期间又犯罪的,能否认定为自动投案 | 第37-39页 |
结束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3页 |
后记 | 第43-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