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14页 |
ABSTRACT | 第14-18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9-55页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缘起 | 第19-26页 |
第二节 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第26-31页 |
第三节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业制度改革研究成果综述 | 第31-43页 |
一、国内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制度改革的研究情况 | 第32-39页 |
二、国外对法官助理制度和书记员制度的研究情况 | 第39-43页 |
第四节 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43-50页 |
一、研究指导思想 | 第43-46页 |
二、基本研究思路 | 第46-49页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49-50页 |
第五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第50-55页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50-52页 |
二、论文创新点 | 第52-55页 |
第二章 审判辅助职业的历史沿革及其本土资源分析 | 第55-70页 |
第一节 审判辅助职业的历史沿革比较分析 | 第56-61页 |
第二节 建国后人民法院新型审判辅助职业概述 | 第61-70页 |
一、新中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法院的书记官职业制度 | 第61-62页 |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业制度 | 第62-65页 |
三、20世纪90年代审判方式改革以来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65-67页 |
四、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实施以来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67-70页 |
第三章 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制度比较分析 | 第70-92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审判辅助职业比较分析 | 第70-77页 |
一、英国法院系统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70-72页 |
二、美国法院系统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72-77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审判辅助职业比较分析 | 第77-87页 |
一、德国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77-80页 |
二、法国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80-82页 |
三、日本法院审判辅助职业制度 | 第82-85页 |
四、其他国家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85-86页 |
五、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业 | 第86-87页 |
第三节 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87-92页 |
一、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 | 第87-88页 |
二、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明确具体的职业准入标准 | 第88-89页 |
三、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明确具体的考核考评要求 | 第89-90页 |
四、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明确具体的职业待遇保障 | 第90页 |
五、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明确具体的职业晋升空间 | 第90-91页 |
六、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均有明确具体的职业培训机制 | 第91-92页 |
第四章 我国法官助理职业制度改革的现实基础分析 | 第92-111页 |
第一节 法官助理职业制度改革与职业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 第92-98页 |
一、法官助理职业制度改革的价值分析 | 第93-95页 |
二、法官助理职业制度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第95-98页 |
第二节 书记员职业制度改革的理论现实意义 | 第98-111页 |
一、书记员职业制度改革试点实践经验的理性分析 | 第98-104页 |
二、书记员职业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分析 | 第104-108页 |
三、书记员职业制度改革的相关实践路径分析 | 第108-111页 |
第五章 我国法官助理职业制度建构的价值与功能 | 第111-132页 |
第一节 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的角色定位 | 第111-115页 |
第二节 人民法院现行审判辅助职业制度价值与功能 | 第115-119页 |
一、书记员审判辅助职业的概念与含义辨析 | 第115-116页 |
二、书记员审判辅助职业的法律地位辨析 | 第116-118页 |
三、书记员审判辅助职业的法律依据辨析 | 第118-119页 |
第三节 审判辅助职业分类标准之法理辨析 | 第119-125页 |
一、根据审判辅助性不同事务职责和内容之分类标准 | 第119-120页 |
二、根据是否对审判事务和辅助事务细致区分之分类标准 | 第120-121页 |
三、根据审判辅助性事务的不同阶段之分类标准 | 第121-122页 |
四、根据法官助手辅助对象不同之分类标准 | 第122页 |
五、根据审判辅助职业身份和任用形式不同之分类标准 | 第122-123页 |
六、根据两大法系审判辅助职业不同特点之分类标准 | 第123-124页 |
七、根据是否设置晋升法官的途径和渠道之分类标准 | 第124-125页 |
八、根据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不同要求之分类标准 | 第125页 |
第四节 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制度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 | 第125-132页 |
一、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具有法定不可替代性 | 第126-127页 |
二、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具有程序不可替代性 | 第127-128页 |
三、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具有主体不可替代性 | 第128-129页 |
四、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具有职业技能不可替代性 | 第129页 |
五、法官助理审判辅助职业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性 | 第129-132页 |
第六章 我国法官助理职业建构的综合业务素养基础 | 第132-159页 |
第一节 法官助理职业素质修养法理解析 | 第133-135页 |
第二节 法官助理职业的政治素质修养法理解析 | 第135-143页 |
一、司法理念、职业道德与政治素质修养 | 第135-136页 |
二、政治素质修养基本概念和内涵的法理解读 | 第136-138页 |
三、讲求法官助理职业政治素质修养必要性的法理解析 | 第138-139页 |
四、法官助理职业政治素质修养基本内容法理解析 | 第139-143页 |
第三节 法官助理职业的业务素质修养法理解析 | 第143-150页 |
一、法官助理职业的审判业务素质修养法理解析 | 第144-148页 |
二、法官助理职业的人文科技素质修养法理解析 | 第148-150页 |
第四节 法官助理职业的法律思维素质修养 | 第150-156页 |
第五节 法官助理职业的语言素质修养 | 第156-159页 |
第七章 我国法官助理职业制度建构的职业技能基础 | 第159-195页 |
第一节 法官助理职责范围与职业技能的学理建构 | 第159-163页 |
一、立案登记中的预审释明职业技能 | 第160页 |
二、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职业技能 | 第160-161页 |
三、庭审实质化的庭审辅助职业技能 | 第161页 |
四、审判工作信息收集沟通职业技能 | 第161-162页 |
五、调查研究综合材料写作职业技能 | 第162-163页 |
六、法律文书草拟制作写作职业技能 | 第163页 |
七、辅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职业技能 | 第163页 |
第二节 法官助理审前准备程序职业技能 | 第163-184页 |
一、审前准备程序含义与特征辨析 | 第164-166页 |
二、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目标与功能 | 第166-170页 |
三、审前证据交换审查职业技能 | 第170-184页 |
第三节 法官助理写作与制作裁判文书职业技能 | 第184-195页 |
一、裁判文书的动态辅助写作技能 | 第185-190页 |
二、裁判文书的修饰、校对与整理制作技能 | 第190-195页 |
第八章 结语 | 第195-199页 |
参考文献 | 第199-218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奖励及课题 | 第218-221页 |
致谢 | 第221-2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