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9-12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9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9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9-11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1页 |
五、研究内容 | 第11-12页 |
第一章 案件的基本情况 | 第12-18页 |
一、曾某某诉A钢铁公司、B矿产公司、C制药公司水污责任染纠纷案 | 第12-14页 |
(一)案情介绍 | 第12页 |
(二)案件的审理情况 | 第12-14页 |
(三)案件的争议焦点 | 第14页 |
二、沈海俊诉机械工业第一设计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 第14-16页 |
(一)案情简介 | 第14-15页 |
(二)案件审理情况 | 第15页 |
(三)案件的争议焦点 | 第15-16页 |
三、温某某诉贵州A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案 | 第16-17页 |
(一)案情介绍 | 第16页 |
(二)案件的审理情况 | 第16页 |
(三)案件的争议焦点 | 第16-17页 |
四、三个案例的共性问题 | 第17-18页 |
第二章 案件的法理分析 | 第18-25页 |
一、原告需要证明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 第18-22页 |
(一)因果关系证明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 第18页 |
(二)因果关系的关联性证明 | 第18-20页 |
(三)关联性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 第20-22页 |
二、原告是否需要举证反驳被告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 第22-23页 |
(一)达标排放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情况 | 第22页 |
(二)达标排放在环境侵权中的认定 | 第22-23页 |
三、原告是否需要证明污染物到达损害结果发生地 | 第23-25页 |
(一)原告证明污染物到达受害人范围的必要性 | 第23-24页 |
(二)污染物到达受害人的范围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 第24-25页 |
第三章 研究结论 | 第25-32页 |
一、关联性的适用方法 | 第25-28页 |
(一)“疫学因果”关联法 | 第25-26页 |
(二)“个别因果”关联法 | 第26-28页 |
(三)例外:“加强因果”关联法 | 第28页 |
二、达标排放的适用方法 | 第28-30页 |
(一)一般情况下,达标排放原告无需反证证明 | 第29页 |
(二)特殊情况下,达标排放原告需要反证证明 | 第29-30页 |
三、污染物到达受害人的范围适用方法 | 第30-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6页 |
致谢 | 第36-37页 |
个人简历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