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研究--以万福生科案为例
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导言 | 第11-17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1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11-12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2-14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4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4-15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5-17页 |
第一章 保荐机构与先行赔付制度 | 第17-23页 |
第一节 保荐机构在证券发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 第17-19页 |
一、尽职推荐义务 | 第17页 |
二、上市辅导义务 | 第17-18页 |
三、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 | 第18页 |
四、确信的义务 | 第18页 |
五、协力义务 | 第18页 |
六、督导义务 | 第18-19页 |
第二节 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的介绍 | 第19-20页 |
一、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的概念 | 第19页 |
二、先行赔付的法律基础 | 第19-20页 |
第三节 香港保荐机构赔偿制度 | 第20-23页 |
一、香港保荐机构制度概述 | 第20-21页 |
二、香港保荐机构赔偿制度 | 第21-23页 |
第二章 由“万福生科案”研究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 | 第23-36页 |
第一节“万福生科案”案情介绍 | 第23-24页 |
一、“万福生科案”处理结果 | 第23页 |
二、“万福生科案”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先行赔付的范围 | 第24-29页 |
一、先行赔付的损失计算时间 | 第24-26页 |
二、先行赔付中“损失”的范围 | 第26-28页 |
三、先行赔付基金规模 | 第28-29页 |
第三节 先行赔付程序的管理 | 第29-32页 |
一、基金管理人 | 第30-31页 |
二、银行账户管理 | 第31页 |
三、资金划转管理 | 第31-32页 |
第四节 先行赔付的的法律后果与意义 | 第32-36页 |
一、保荐机构并非承担全部责任 | 第32-33页 |
二、有助于促进保荐机构的良性竞争 | 第33-34页 |
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 第34-36页 |
第三章 先行赔付中待解决问题 | 第36-45页 |
第一节 先行赔付中和解与诉讼的协调 | 第36-39页 |
一、先行赔付和解的选择 | 第36-37页 |
二、先行赔付协议的效力 | 第37页 |
三、协议与诉讼的协调 | 第37-39页 |
第二节 并非所有投资者的损失都应获得先行赔付 | 第39-42页 |
一、宏观因素 | 第41页 |
二、产业和区域因素 | 第41页 |
三、其他因素 | 第41-42页 |
第三节 先行赔付的筹集资金规模与投资者的损失协调 | 第42-43页 |
一、增加先行赔付的责任方 | 第43页 |
二、确定先行赔付的先后顺序 | 第43页 |
第四节 先行赔付中损失请求赔付时间 | 第43-44页 |
第五节 保荐机构强迫其他方加入到先行赔付中 | 第44-45页 |
第四章 建立保荐人先行赔付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5-50页 |
第一节 明确先行赔付的法律地位 | 第45-46页 |
一、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变更 | 第45页 |
二、法律定义的明确 | 第45-46页 |
第二节 明确先行赔付的具体实施 | 第46-48页 |
一、先行赔付的范围 | 第46-47页 |
二、先行赔付的管理 | 第47页 |
三、先行赔付的后续处理 | 第47-48页 |
第三节 关注万福生科案中未解决的问题 | 第48-50页 |
一、先行赔付和解协议与诉讼之间的协调 | 第48页 |
二、先行赔付的范围与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 | 第48-49页 |
三、先行赔付的规模与时间定位 | 第49页 |
四、明文禁止保荐机构以其他方式规避先行赔付责任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6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结果 | 第56-57页 |
后记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