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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制度设计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6页
目录第6-8页
引言第8-9页
第一章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9-18页
 第一节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要性第9-13页
  一、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兴起第9-10页
  二、 构筑国家发展地缘依托的需要第10-11页
  三、 由市场驱动向制度驱动演进的必然要求第11-12页
  四、 构建与投资纪律平行的服务贸易规则的必然要求第12-13页
 第二节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可行性第13-18页
  一、 中日韩双边服务贸易的依赖性与自由化趋势第13-14页
  二、 中日韩政治、经济战略利益的考量第14-16页
  三、 中日韩缔结 FTA/EPA 的实践经验第16-17页
  四、 中日韩文化传统的同质性第17-18页
第二章 中日韩在区域框架下服务业开放程度的考量第18-30页
 第一节 中日韩在 GATS 框架下服务业开放程度的分析第18-20页
  一、 中日韩在 GATS 框架下服务业开放承诺的广度第18-19页
  二、 中日韩在 GATS 框架下服务业开放承诺的深度第19-20页
 第二节 中日韩在 GATS 框架下服务贸易壁垒的分析第20-25页
  一、 中国在 GATS 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壁垒第20-22页
  二、 日本在 GATS 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壁垒第22-23页
  三、 韩国在 GATS 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壁垒第23-25页
 第三节 中日韩在区域框架下服务业开放程度的建议第25-30页
  一、 中日韩在区域框架下服务业开放承诺的广度第25-26页
  二、 中日韩在区域框架下服务业开放承诺的深度第26-28页
  三、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过渡期的选择第28-30页
第三章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模式的选择第30-37页
 第一节 区域贸易协定的不同立法模式第30-32页
  一、 “一揽子”式立法模式第30-31页
  二、 分立式立法模式第31页
  三、 立法模式选择的考量因素第31-32页
 第二节 中、日、韩已签订 FTA/EPA 的立法模式第32-34页
  一、 中国已签订 FTA 的立法模式第32-33页
  二、 日本已签订 EPA 的立法模式第33-34页
  三、 韩国已签订 FTA 的立法模式第34页
 第三节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模式的建议第34-37页
第四章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般义务与纪律第37-50页
 第一节 最惠国待遇原则第37-43页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在多边与区域框架下的双重角色第37-38页
  二、 AFAS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制度考察与借鉴第38-39页
  三、 NAFTA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制度考察与借鉴第39-41页
  四、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第41-43页
 第二节 透明度原则第43-50页
  一、 透明度原则的基本内涵第43-45页
  二、 AFAS 透明度原则的制度考察与借鉴第45-46页
  三、 NAFTA 透明度原则的制度考察与借鉴第46-47页
  四、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透明度原则第47-50页
第五章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方式的选择第50-59页
 第一节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不同承诺方式第50-52页
  一、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方式的类型第50-51页
  二、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方式选择的考量因素第51-52页
 第二节 AFAS 与 NAFTA 承诺方式的考察与比较第52-56页
  一、 AFAS 承诺方式——GATS 式混合列表方式第52-53页
  二、 NAFTA 承诺方式——否定列表方式第53-54页
  三、 AFAS 与 NAFTA 承诺方式的比较第54-56页
 第三节 中日韩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方式的建议第56-59页
结论第59-60页
参考文献第60-63页
致谢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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