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国际法论文--国际经济法论文--国际环境保护法论文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研究

摘要第2-5页
abstract第5-7页
导言第10-17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10页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第10-11页
    三、文献综述第11-15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5页
    五、文章结构第15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第15-17页
第一章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的国际法规范第17-26页
    第一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概述第17-18页
    第二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国际立法第18-21页
        一、一般性原则第18-19页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则第19页
        三、《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惠益分享制度第19-20页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规则第20-21页
        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于披露制度的规定第21页
    第三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第21-26页
        一、人类共同财产属性第21-22页
        二、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属性第22页
        三、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属性第22-24页
        四、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法律属性的选择第24-26页
第二章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实践困境第26-34页
    第一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开发的准入制度第26-28页
        一、准入制度概述第26-27页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开发核准程序第27页
        三、《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事先知情同意制度第27-28页
    第二节 各国国内法对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规定第28-34页
        一、美国的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立法第28-30页
        二、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立法第30-31页
        三、印度的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立法第31-34页
第三章 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惠益分享制度第34-43页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与惠益分享制度关系辨析第34-36页
    第二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专利申请的来源披露制度第36-39页
        一、来源披露制度的目的第37页
        二、来源披露的范围第37-38页
        三、来源披露程序的启动条件第38页
        四、不按规定进行披露的后果第38-39页
    第三节 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的构建第39-43页
        一、惠益分享制度的原则第39-40页
        二、惠益分享的主体第40-41页
        三、惠益分享的对象第41-43页
第四章 我国拓展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开发的对策第43-48页
    第一节 我国在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开发领域存在的问题第43-45页
        一、深海勘探技术与基因技术研发能力不足第43-44页
        二、国内对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问题的重要性认识较为缺乏第44页
        三、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的缺失第44-45页
        四、在相关问题上的国际话语权不足第45页
    第二节 我国在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开发问题上的发展方式选择第45-48页
结语第48-50页
参考文献第50-54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4-55页
后记第55-56页

论文共5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文化产业资产证券化的政府作为研究--以电影产业为例
下一篇:高校安全保卫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以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