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1-18页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11-12页 |
(一) 选题背景 | 第11页 |
(二) 选题意义 | 第11-12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2-15页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2-13页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三)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4-15页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15-16页 |
(一) 研究方法 | 第15页 |
(二) 研究思路 | 第15-16页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16-18页 |
(一) 主要创新点 | 第16-17页 |
(二) 本文不足 | 第17-18页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18-22页 |
一、河长制基本概念 | 第18-19页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第19-22页 |
(一) 协同治理的内涵 | 第19-20页 |
(二) 协同治理的特征 | 第20-22页 |
第三章 泰州市高港区河长制推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22-35页 |
一、高港区概况及水生态现状 | 第22-23页 |
(一) 区位概况 | 第22页 |
(二) 区内水系现状 | 第22-23页 |
(三) 水资源及水生态概况、水质现状 | 第23页 |
二、高港区河长制工作推行现状 | 第23-26页 |
(一) 高港区河长制的发展进程 | 第23-24页 |
(二) 高港区河长制的协同治理现状 | 第24-25页 |
(三) 高港区河长制的协同治理成效 | 第25-26页 |
三、高港区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6-30页 |
(一) “人治”色彩浓重,制约部门间协同工作的展开 | 第26-27页 |
(二) “河长办”缺乏权威,难以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 | 第27-28页 |
(三) 财政压力巨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 第28页 |
(四) 缺乏公众、社会组织参与 | 第28-29页 |
(五) 违规企业加剧水环境污染 | 第29页 |
(六) 缺乏专业的信息管理平台 | 第29-30页 |
四、高港区河长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第30-35页 |
(一) 河长制有关法律不完善,缺乏科学的协同机制 | 第30-31页 |
(二) 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清晰 | 第31-32页 |
(三)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机制不完善 | 第32-35页 |
第四章 国内河长制工作对高港区的启示 | 第35-37页 |
一、无锡市河长制工作经验 | 第35页 |
二、浙江省河长制工作经验 | 第35-36页 |
三、国内河长制成功案例的启示 | 第36-37页 |
第五章 高港区河长制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 | 第37-47页 |
一、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协同机制建设 | 第37-38页 |
(一) 在协同治理基础上,适度分散河长职权 | 第37-38页 |
(二)用“协同思维”创建跨部门协作机制 | 第38页 |
二、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倒逼协同责任落实 | 第38-40页 |
(一) 考核主体多元化 | 第38-39页 |
(二) 考核内容科学化 | 第39页 |
(三) 考核方式创新化 | 第39-40页 |
(四) 考核结果重运用 | 第40页 |
三、强化各执法部门协同参与 | 第40-41页 |
(一) 成立“河长制”工作联合执法小组 | 第40-41页 |
(二) 配备“河道警长”,提高执法水平 | 第41页 |
四、引入市场机制,丰富资金来源 | 第41-42页 |
五、引导公众、社会组织、企业协同参与 | 第42-43页 |
(一) 引导公众参与 | 第42页 |
(二)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 第42-43页 |
(三) 引导企业参与 | 第43页 |
(四) 推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第43页 |
六、打造协同治理下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 | 第43-47页 |
(一) 平台整体架构 | 第44页 |
(二) 平台数据整合 | 第44页 |
(三) 平台运作流程 | 第44-45页 |
(四) 加强移动端功能开发 | 第45-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致谢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