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前言 | 第9-12页 |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的一般问题 | 第12-18页 |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的界定 | 第12-15页 |
一、临时保全措施的称谓及含义 | 第12-13页 |
二、与诉讼中的临时保全措施的比较 | 第13-14页 |
三、与ICSID仲裁程序中的临时措施的比较 | 第14-15页 |
第二节 临时保全措施的法律属性 | 第15-17页 |
一、临时保全措施的临时性 | 第15-16页 |
二、临时保全措施的终局性 | 第16页 |
三、临时保全措施的双重可获得性 | 第16-17页 |
本章小结 | 第17-18页 |
第二章 仲裁庭发布的临时保全措施的承认与执行 ——以法院与仲裁庭的关系为视角 | 第18-31页 |
第一节《示范法》视角下临时保全措施的承认与执行 | 第18-20页 |
一、《示范法》修订的背景 | 第18页 |
二、《示范法》第17条的修订成果 | 第18-19页 |
三、《示范法》视角下仲裁庭作出的临时保全措施决定的形式及其效力 | 第19-20页 |
第二节 仲裁庭发布的临时保全措施在仲裁地的执行 | 第20-26页 |
一、直接执行裁决模式 | 第20-23页 |
二、法院协助模式 | 第23-24页 |
三、转换模式 | 第24-26页 |
第三节 仲裁庭发布的临时保全措施在域外的承认与执行 | 第26-29页 |
一、《纽约公约》的可适用性分析 | 第26-27页 |
二、《纽约公约》外的可行性探索——刚果共和国庭前公断案的启示 | 第27-28页 |
三、临时保全措施域外承认和执行的展望 | 第28-29页 |
本章小结 | 第29-31页 |
第三章 我国临时保全措施的承认与执行 ——以法院与仲裁庭的关系为视角 | 第31-41页 |
第一节 我国临时保全措施承认和执行的相关规定 | 第31-35页 |
一、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 | 第31-33页 |
二、仲裁机构的相关仲裁规则 | 第33-34页 |
三、永宁公司案 | 第34-35页 |
第二节 我国在临时保全措施制度建设上的不足 | 第35-37页 |
一、仲裁庭无权发布临时保全措施 | 第36页 |
二、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与国内仲裁立法衔接不当 | 第36-37页 |
三、承认和执行临时保全措施的条件不明 | 第37页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承认与执行的建议——以法院与仲裁庭的“伙伴关系”的建立为基础 | 第37-40页 |
一、树立法院与仲裁庭“伙伴关系”的理念 | 第37-38页 |
二、赋予仲裁庭发布临时保全措施的决定权 | 第38-39页 |
三、在承认和执行仲裁庭作出的临时保全措施上实行“双轨制” | 第39页 |
四、明确承认和执行仲裁庭作出的临时保全措施的条件 | 第39-40页 |
本章小结 | 第40-41页 |
结语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8页 |
后记 | 第48-49页 |
附表 | 第49-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