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 C 市公安局侦查阶段刑事和解适用的基本情况 | 第11-16页 |
(一) 适用和解的案件类型及数量 | 第11-13页 |
(二) 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方式 | 第13页 |
(三) 刑事和解案件的审理程序 | 第13-15页 |
(四) 达成和解的内容和履行 | 第15页 |
(五) 办理刑事和解案件需要耗费的时间 | 第15-16页 |
二、 C 市公安局侦查阶段刑事和解工作的效果 | 第16-21页 |
(一) 可以更好地抚慰被害人 | 第16-17页 |
(二) 可以保障加害人权益 | 第17-18页 |
(三) 可以减少诉讼资源的浪费 | 第18-19页 |
(四) 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 第19-21页 |
三、 C 市公安局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 | 第21-28页 |
(一) 在公安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不确定 | 第21页 |
(二) 公安机关刑事和解职能弱化,态度不够积极 | 第21-22页 |
(三) 被害人权利保护不充分 | 第22-25页 |
(四) 不能有效教育和惩罚加害人 | 第25-26页 |
(五) 刑事和解案件处理方式不规范 | 第26页 |
(六) 刑事和解权力行使缺乏监督 | 第26-28页 |
四、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 第28-34页 |
(一) 明确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 第28-29页 |
(二) 强化公安机关刑事和解职能 | 第29-30页 |
(三) 充分保护被害人权利 | 第30-31页 |
(四) 加强教育和惩罚加害人 | 第31-32页 |
(五) 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和解案件的主持和处理方式 | 第32-33页 |
(六) 建立内部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机制 | 第33-34页 |
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7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37-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