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7-9页 |
一、司法中的利益衡量的性质之界定 | 第9-14页 |
(一) 利益衡量的起源 | 第9-10页 |
(二) 我国利益衡量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三) 利益衡量的性质界定 | 第11-14页 |
1. 法官造法 | 第11-12页 |
2. 法律解释方法 | 第12页 |
3. 法律方法 | 第12-14页 |
二、利益衡量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 第14-18页 |
(一) 利益衡量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必然性 | 第14-15页 |
(二) 利益衡量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必要性 | 第15-18页 |
1. 利益衡量必要性的根源在于法的利益调控机制 | 第15-16页 |
2.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还在于法律漏洞及不确定概念的客观存在 | 第16页 |
3. 个案的妥当性决定了利益衡量存在的必要 | 第16-18页 |
三、利益衡量在民事审判中运用遵循的原则 | 第18-25页 |
(一) 忠实于法律 | 第18-20页 |
(二) 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制度利益 | 第20-21页 |
(三) 妥当性原则 | 第21-22页 |
(四) 非本案救济原则 | 第22-25页 |
四、法官恣意的规制 | 第25-30页 |
(一) 以逻辑三段论对利益衡量予以检证 | 第25-26页 |
(二) 以法律解释方法对利益衡量予以检证 | 第26-27页 |
(三) 衡量过程明示 | 第27-28页 |
(四) 制度上的规制 | 第28-30页 |
结论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3页 |
致谢 | 第33-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