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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而现行法律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农户在宅基地所修建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流转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进行转让。但是随着农村中“小产权房”、“城中村”等房屋买卖的现象不断出现,制定一套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已经势在必行;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无偿、均分的宅基地使用制度越来越不能适应于当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我国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本文作者拟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问题入手,首先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定性;其次对我国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立法制度和实践现状进行剖析,从而得出现行立法以及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再者通过几个有代表性的试点城市,对其实践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利弊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做法;最后在此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改革与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制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流转 法律制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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