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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利益表达权问题初探--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为例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6页
 (一) 研究背景第10-11页
 (二) 文献综述第11-15页
 (三) 研究方法第15-16页
第一章 生态利益表达权的学理分析第16-24页
 第一节 作为新型权利的生态利益表达权第16-21页
  一、 环境权与宪法性权利的结合第16-18页
  二、 环境宪法性权利的新发展第18-19页
  三、 公民环境权与公民表达权的结合第19-21页
 第二节 生态利益表达权的产生(附逻辑图第 42 页)第21-24页
  一、 生态的概念及生态宪法的生成第21页
  二、 环境权的产生及其宪法化第21-22页
  三、 公民表达权——问题的提出第22-24页
第二章 生态利益表达权的困境现状分析——以通山县为例第24-31页
 第一节 通山县生态利益表达权的现状分析第24-28页
  一、 通山县简介第24-25页
  二、 通山县实现生态利益表达权的现实困境(附表第 42 页)第25-26页
  三、 通山县实现生态利益表达权的主体性缺失第26-27页
  四、 通山县实现生态利益表达权的机制缺失第27页
  五、 通山县实现生态利益表达权的自治现状不容乐观第27-28页
 第二节 生态利益表达权创生的学理困境第28-31页
  一、 没有重视应有权利第28-29页
  二、 没有形成习惯权利第29页
  三、 没有确认法定权利第29-30页
  四、 没有实现现实权利第30-31页
第三章 通山县实现生态利益表达权的基本要素第31-38页
 第一节 经济性要素是前提第31-32页
 第二节 制度性要素是内容第32-33页
  一、 推进生态利益表达权的法制建设第32-33页
  二、 生态补偿制度法治现代化的构建第33页
 第三节 主体性要素是动因第33-35页
  一、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利益表达权中的作用第33-34页
  二、 国家公权力对保护生态利益表达权起决定性作用第34-35页
 第四节 文化性要素是核心第35-37页
  一、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形成绿色文化观第35-36页
  二、 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努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第36页
  三、 广泛凝聚社会力量,维护生态利益表达权第36-37页
 第五节 政治性要素是保障第37-38页
第四章 探索通山县生态利益表达权法治化的新路径第38-46页
 第一节 原则转变:确立生态利益表达权法治化的原则第38-39页
  一、 贯彻生态合理性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38页
  二、 贯彻生态学理念,推崇法治化建设原则第38-39页
 第二节 制度转变:生态利益表达制度法治化的构建第39页
  一、 加强生态利益表达权方面的立法第39页
  二、 加强环境法律制度第39页
 第三节 思想转变:传统发展观到包容性发展观第39-41页
  一、 生态利益表达权对传统发展观的摈弃第40页
  二、 生态利益表达权是包容性发展观的法权第40-41页
 第四节 模式转变:建立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利益表达权法治化的新模式第41-43页
  一、 探索适合通山县生态利益表达权的实践模式第41页
  二、 探索农村价值观的转变模式第41-42页
  三、 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利益表达机制模式第42页
  四、 借鉴西方先进的立法模式第42-43页
 第五节 法治转变:生态利益表达权法治化的思考第43-46页
  一、 加强公民参与环境立法第43-44页
  二、 加快生态利益表达权入宪第44-46页
结语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50页
附表第50-51页
致谢第51-52页
附录A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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