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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的若干问题研究--以重庆李庄案为例的分析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导言第10-12页
第一章 重庆李庄案件引发的思考第12-16页
 第一节 李庄案件的基本案情第12-13页
 第二节 李庄案件引发的争议第13-16页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第13页
  二、侦查阶段律师应当如何会见被追诉人?第13-14页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认定?第14页
  四、被追诉人揭发辩护人罪行时应当如何处理?第14-16页
第二章 当前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律师辩护第16-24页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第16-20页
  一、刑事审前程序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第16-18页
  二、《律师法》对《刑诉法》的完善第18-20页
 第二节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20-24页
  一、立法规定存在效力冲突第20-21页
  二、司法机关未能转变诉讼观念第21-22页
  三、律师协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第22-24页
第三章 完善我国刑事审前律师辩护的若干设想第24-48页
 第一节 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的理论基础第24-31页
  一、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的相关概念概述第24-25页
  二、适用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分析第25-28页
  三、创造完善刑事审前律师辩护的条件第28-31页
 第二节 对李庄案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第31-38页
  一、对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认识第32页
  二、对侦查阶段律师会见被追诉人的认识第32-34页
  三、对律师调查取证的证人证言的效力的认识第34-35页
  四、对被追诉人揭发辩护人罪行的认识第35-36页
  五、对李庄漏罪案的认识第36-38页
 第三节 律师介入刑事审前程序的完善第38-44页
  一、律师会见制度第38-40页
  二、律师在场制度第40-44页
 第四节 辩护人刑事责任追诉制度第44-48页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评析第44-46页
  二、辩护人刑事责任追诉的程序设计第46-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3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3-54页
后记第5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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