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刑法论文--分则论文

敲诈勒索罪构成与认定新论--以客体为中心

内容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8页
引言第8-9页
第一章 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分析与重构第9-28页
 第一节 本罪主要客体的分析与重构第9-19页
  一、本罪主要客体的理论通说分析第9-15页
  二、本罪主要客体的重新认识及其价值序位构建第15-17页
  三、本罪主要客体重构后的实例分析第17-19页
 第二节 本罪次要客体的分析与重构第19-25页
  一、本罪次要客体的理论通说分析第19-20页
  二、本罪次要客体的理论重构第20-21页
  三、重构本罪次要客体的实践意义第21-22页
  四、重构后的本罪次要客体区分功能的实证分析第22-25页
 第三节 本罪的特殊行为对象分析第25-28页
第二章 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分析第28-35页
 第一节 本罪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第28-29页
 第二节 本罪被害人产生恐惧及其恐惧程度的判断标准第29-31页
 第三节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第31-35页
第三章 敲诈勒索罪与行使财产权行为的界限第35-46页
 第一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财产权行为的外法域评价第35-39页
 第二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物权行为与本罪的关系第39-41页
 第三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债权行为与本罪的关系第41-44页
  一、以威胁方式索取到期债务与本罪的关系第41-42页
  二、消费者以威胁方式维权与本罪的关系第42-44页
 第四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财产权行为小结第44-46页
结论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50页

论文共5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新时期农村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构建
下一篇:QSAR研究在生命分析化学和环境化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