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构成与认定新论--以客体为中心
内容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分析与重构 | 第9-28页 |
第一节 本罪主要客体的分析与重构 | 第9-19页 |
一、本罪主要客体的理论通说分析 | 第9-15页 |
二、本罪主要客体的重新认识及其价值序位构建 | 第15-17页 |
三、本罪主要客体重构后的实例分析 | 第17-19页 |
第二节 本罪次要客体的分析与重构 | 第19-25页 |
一、本罪次要客体的理论通说分析 | 第19-20页 |
二、本罪次要客体的理论重构 | 第20-21页 |
三、重构本罪次要客体的实践意义 | 第21-22页 |
四、重构后的本罪次要客体区分功能的实证分析 | 第22-25页 |
第三节 本罪的特殊行为对象分析 | 第25-28页 |
第二章 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分析 | 第28-35页 |
第一节 本罪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 | 第28-29页 |
第二节 本罪被害人产生恐惧及其恐惧程度的判断标准 | 第29-31页 |
第三节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 第31-35页 |
第三章 敲诈勒索罪与行使财产权行为的界限 | 第35-46页 |
第一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财产权行为的外法域评价 | 第35-39页 |
第二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物权行为与本罪的关系 | 第39-41页 |
第三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债权行为与本罪的关系 | 第41-44页 |
一、以威胁方式索取到期债务与本罪的关系 | 第41-42页 |
二、消费者以威胁方式维权与本罪的关系 | 第42-44页 |
第四节 以威胁方式行使财产权行为小结 | 第44-46页 |
结论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