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英文摘要 | 第6-11页 |
绪论 | 第11-13页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11页 |
二、司法解释制度在国外的运作机制 | 第11-12页 |
三、司法解释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定位和完善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司法解释概述 | 第13-22页 |
第一节 司法解释的概念 | 第13-18页 |
一、司法解释的内涵 | 第13-16页 |
二、司法解释的分类 | 第16-18页 |
第二节 司法解释与相关概念辨异 | 第18-22页 |
一、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行政解释 | 第18-19页 |
二、司法解释和案例 | 第19-20页 |
三、司法解释与判例 | 第20页 |
四、司法解释与判例法 | 第20-22页 |
第二章 司法解释的一般理论 | 第22-32页 |
第一节 司法解释的功能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司法解释的前提 | 第23-25页 |
第三节 司法解释的对象 | 第25-26页 |
第四节 司法解释的目标 | 第26-28页 |
第五节 司法解释的效力 | 第28-30页 |
一、司法解释的效力本源 | 第29页 |
二、司法解释:实然法律效力或应然法律效力 | 第29-30页 |
三、司法解释在现行法律效力层次中之地位 | 第30页 |
第六节 司法解释的原则 | 第30-32页 |
第三章 两大法系国家的司法解释运作机制 | 第32-40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的司法解释运作机制 | 第32-35页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解释运作机制 | 第35-37页 |
第三节 两大法系国家司法解释的普适性 | 第37-40页 |
一、法律形式方面,两大法系相互借鉴 | 第38页 |
二、在功能发挥方面,制定法与判例法相得益彰 | 第38页 |
三、在内涵方面,两大法系国家的判例规则具有一些普适性的内在特征 | 第38-40页 |
第四章 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制度剖析 | 第40-49页 |
第一节 司法解释的简短回顾 | 第40-41页 |
第二节 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成因 | 第41-44页 |
一、成文法的自身缺陷、立法的粗陋,是导致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客观基础 | 第41-42页 |
二、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是导致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客观条件 | 第42页 |
三、立法解释的虚置和萎缩,是造成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直接原因 | 第42-43页 |
四、“重实体,轻程序”的功利性思想是导致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思想根源 | 第43页 |
五、判例制度的缺位也是司法解释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 | 第43-44页 |
第三节 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 | 第44-49页 |
一、主体上长期失控,地方司法解释大行其道 | 第44-45页 |
二、形式上比较混乱,特别是“司法文件”的横空出世,悄然扩大了司法解释的表现形态 | 第45页 |
三、司法解释内容不协调,出现相互冲突,整体不统一的现象 | 第45-46页 |
四、司法解释侵蚀立法,出现“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 | 第46-47页 |
五、司法解释出现多个机关联合解释,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奇特杂交的现象 | 第47页 |
六、司法解释操作上不循规则,缺乏一套完整的程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 第47-48页 |
七、解释方式的专断性,以至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司法解释体系 | 第48-49页 |
第五章 建立以判例为主要形式的司法解释制度 | 第49-62页 |
第一节 建立判例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第49-56页 |
一、成文法与判例法各有优劣,而单纯的司法解释难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 第49-51页 |
二、两大法系的日益靠拢,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判例实践为我们引入判例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 第51-53页 |
三、我国历史上存在判例的传统,我们应当加以改造,发扬光大 | 第53-54页 |
四、我国的法律实践已具判例的雏形,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第54-56页 |
第二节 摒弃对建立判例制度的误解 | 第56-57页 |
第三节 建立中国判例制度的具体分析 | 第57-62页 |
一、建立判例制度,提升判例的地位和作用 | 第57-58页 |
二、解释主体从二元向一元转变,司法解释形式向判例化方向发展 | 第58-59页 |
三、建立判例制度的具体操作分析 | 第59-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5页 |
后记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