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民事救济制度的完善
引言 | 第1-12页 |
第一章 完善证券民事救济制度的前提条件 | 第12-19页 |
一、证券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立法协调 | 第12-13页 |
二、政府主导模式的转变 | 第13-15页 |
三、股权多元化 | 第15-17页 |
(一) 控股股东多元化 | 第15-16页 |
(二) 国有股上市流通 | 第16-17页 |
四、法制和权利意识的增强 | 第17-19页 |
第二章 事前救济篇 | 第19-37页 |
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完善 | 第19-28页 |
(一) 强化大股东的诚信义务 | 第19-21页 |
(二)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 第21-22页 |
(三) 贯彻股东平等原则 | 第22-26页 |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 第26-28页 |
二、中介机构约束机制的完善 | 第28-37页 |
(一) 证券公司的制度创新 | 第29-32页 |
(二) 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机制的完善 | 第32-37页 |
第三章 事后救济篇 | 第37-57页 |
一、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 第37-48页 |
(一) 国外及地区证券民事责任法律规定 | 第38-40页 |
(二) 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的制度设计 | 第40-48页 |
二、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 第48-57页 |
(一) 证券民事诉讼受理案件的类型 | 第48-49页 |
(二) 前置程序 | 第49-51页 |
(三) 证券民事诉讼形式的完善 | 第51-57页 |
结束语 | 第57-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2页 |
后记 | 第62-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