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导言 | 第8-13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8-9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9-10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0-11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1-12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民法总则》第111条的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 第13-23页 |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界定 | 第13-15页 |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围 | 第13-14页 |
二、司法实践上的判断 | 第14-15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 第15-22页 |
一、权利说 | 第15-16页 |
二、法益说 | 第16-17页 |
三、本文观点 | 第17-22页 |
第三节 小结 | 第22-23页 |
第二章 我国个人信息私法保护模式的探究与适用 | 第23-31页 |
第一节 现有隐私权保护模式的缺陷 | 第23-25页 |
一、我国人格权法上的隐私权 | 第23-24页 |
二、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 | 第24-25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应纳入一般人格权的框架进行保护 | 第25-30页 |
一、比较法上的借鉴:德国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 | 第25-27页 |
二、我国一般人格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第27-28页 |
三、一般人格权模式的可能性与合理性 | 第28-30页 |
第三节 小结 | 第30-31页 |
第三章 个人信息侵权救济的制度设计 | 第31-40页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31-32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32-38页 |
一、过错 | 第32-33页 |
二、不法行为的具体样态 | 第33-37页 |
三、损害事实 | 第37页 |
四、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 第37-38页 |
第三节 个人信息侵权的救济措施 | 第38-39页 |
第四节 小结 | 第39-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4-45页 |
后记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