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引言 | 第6-7页 |
第一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一般理论 | 第7-13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一般意义 | 第7-9页 |
(一) 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正义 | 第7-8页 |
(二) 有利于集中解决行政纠纷,维护行政秩序 | 第8-9页 |
(三) 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 第9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法理依据 | 第9-13页 |
(一) 权利制衡权力理论 | 第9-10页 |
(二) 秩序正义理论 | 第10-11页 |
(三) 诉讼效益理论 | 第11-13页 |
第二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13-21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缺陷 | 第13-18页 |
(一)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标准过于模糊,较难操作 | 第13-15页 |
(二) 行政机关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认识不一 | 第15-17页 |
(三)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缺乏相关的程序规定 | 第17-18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18-21页 |
(一) 立法目的不明确 | 第18-19页 |
(二) 理论研究缺乏 | 第19-20页 |
(三) 行政行为影响的广泛性 | 第20-21页 |
第三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制度的完善 | 第21-29页 |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实体标准 | 第21-26页 |
(一) 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中"利害关系"的范围界定 | 第21-23页 |
(二) 以"诉讼结果"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连接点 | 第23-25页 |
(三) 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 | 第25-26页 |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认定的程序 | 第26-29页 |
(一) 参加诉讼的方式 | 第26-27页 |
(二) 参加诉讼的时间 | 第27-29页 |
结语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