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诉讼法论文--民事诉讼法论文

关于K市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调研报告

中文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序言第10-11页
一、 K 市民事案件执行和解结案基本情况第11-17页
    (一) 执行和解案件比率偏高第11-12页
    (二) 执行法官主导和解案件较多第12-13页
    (三) 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范围较广第13页
    (四) 执行和解协议采用格式条款形式较多第13-14页
    (五) 执行和解案件主动履行率偏低第14-15页
    (六) 执行和解案件的完全履行情况不佳第15-16页
    (七)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偏长第16-17页
二、 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 K 市实践运用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17-23页
    (一) 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17-20页
        1.案件的执行和解率偏高,执行法官过分干涉和解案件部分存在第17-18页
        2.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以及形式存在适用混乱的情况第18-19页
        3.执行和解高效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达到第19页
        4.恶意和解损害他人利益第19-20页
    (二) 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20-23页
        1.执行法官在执行和解中的地位不明确第20-22页
        2.和解协议在履行中的相关事项没有明确的规范和严格的审查制度第22页
        3.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不明确第22页
        4.利益遭受和解协议内容损害时的救济途径不明确第22-23页
三、 对执行和解制度在实践运行加以完善的对策与建议第23-33页
    (一) 明确司法机关在执行和解中的地位第23-25页
        1.明确法官介入和解的程度第23-24页
        2.执行和解中赋予执行法官审查权和监督权第24-25页
    (二) 明确有关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事项第25-28页
        1.对和解协议的内容、形式和履行期限加以限制第25-26页
        2.严格规范执行和解的中反悔权第26-27页
        3.建立违反和解协议的惩罚制度第27-28页
    (三) 明确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第28-30页
    (四) 健全执行和解中当事人救济途径第30-33页
        1.有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第30-31页
        2.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权第31-32页
        3.确立第三人的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第32-33页
结语第33-34页
参考文献第34-36页
致谢第36-37页

论文共3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认定研究
下一篇:民意审判的法理问题研究--以邓玉娇案为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