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8-13页 |
第一章 仲裁协议形式要件的发展趋势 | 第13-23页 |
第一节 《纽约公约》之前的状况 | 第13-14页 |
第二节 《纽约公约》的规定 | 第14-17页 |
一、《公约》第二条及第五条所构筑的形式要件 | 第14-15页 |
二、对《纽约公约》“书面形式”的解读 | 第15-17页 |
第三节 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 第17-19页 |
一、对《纽约公约》“书面形式”的含义扩张 | 第17-18页 |
二、《示范法》之后各国(地区)域内法放宽对“书面形式”要求 | 第18-19页 |
第四节 2006年《示范法》修正案对默示仲裁协议的影响 | 第19-23页 |
一、《示范法》“备选案文一”对“书面形式”的进一步扩张 | 第19-21页 |
二、《示范法》“备选案文二”对于“书面形式”要求的放弃 | 第21-22页 |
三、从“修正案”出发探讨默示仲裁协议问题 | 第22-23页 |
第二章 默示仲裁协议的概念、性质及成立要件 | 第23-28页 |
第一节 默示仲裁协议的概念及性质 | 第23-25页 |
第二节 默示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 | 第25-28页 |
一、默示仲裁协议的实质要件——仲裁合意 | 第25-26页 |
二、默示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探析 | 第26-28页 |
第三章 默示仲裁协议的类型及其效力来源分析 | 第28-35页 |
第一节“积极”成立的默示仲裁协议 | 第28-31页 |
一、相关案例及特征分析 | 第29-30页 |
二、效力来源分析 | 第30-31页 |
第二节“消极”成立的默示仲裁协议 | 第31-35页 |
一、相关案例及特征分析 | 第32-33页 |
二、效力来源分析 | 第33-35页 |
第四章 默示仲裁协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及其立法思考 | 第35-41页 |
第一节 我国《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默示仲裁协议的态度 | 第35-39页 |
一、另一种方式解读默示仲裁协议在《仲裁法》中的效力 | 第35-37页 |
二、我国司法实践对《公约》中“形式要件”的理解 | 第37-39页 |
第二节 从“默示仲裁协议”看我国“形式要件”立法 | 第39-41页 |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明晰仲裁协议形式要件的意义 | 第39-40页 |
二、关于明晰“书面形式”概念的立法建议 | 第40-41页 |
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