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避风港”规则产生的法律背景和立法目的 | 第11-20页 |
第一节 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责任概述 | 第11-14页 |
一、视频分享网站的直接侵权责任 | 第12页 |
二、视频分享网站的间接责任 | 第12-14页 |
第二节 美国“避风港”规则的立法背景 | 第14-18页 |
一、Frena 案:网络服务商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 第14-17页 |
二、Netcom 案:网络服务商不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 第17-18页 |
第三节 美国“避风港”规则的立法目的和内容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我国“避风港”规则的效力 | 第20-30页 |
第一节 我国“避风港”规则的确立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我国的“避风港”规则并非责任承担的充要条件 | 第21-26页 |
一、免责条款的立法形式是美国实用主义立法思路的结果 | 第22-23页 |
二、我国“避风港”规则免责条款的立法背景 | 第23-24页 |
三、不符合免责条款即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 | 第24-26页 |
第三节 我国“避风港”规则效力的正确解读 | 第26-30页 |
第三章 对我国“避风港”规则的正确理解及适用 | 第30-37页 |
第一节 视频分享网站对上传作品的改变 | 第30-32页 |
第二节 视频分享网站的直接获益 | 第32-37页 |
一、投放广告的行为并非直接获益 | 第33-35页 |
二、“直接获益”与视频分享网站的“注意义务”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2页 |
后记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