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绪论 金融全球化与WTO金融服务贸易协定 | 第8-10页 |
第一章 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中的审慎监管 | 第10-16页 |
第一节 审慎监管是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题中之义 | 第10-12页 |
一、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框架 | 第10页 |
二、审慎例外条款 | 第10-11页 |
三、GATS序言体现的自由化与有效监管目标 | 第11页 |
四、审慎例外条款的"安全阀"性质 | 第11-12页 |
第二节 审慎监管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然要求 | 第12-13页 |
一、加强有效监管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然要求 | 第12页 |
二、适当放松管制与强调审慎监管 | 第12-13页 |
第三节 审慎例外与GATS一般例外、安全例外的区别 | 第13-16页 |
一、目的与范围的区别 | 第13-14页 |
二、在争端解决方面的区别 | 第14-16页 |
第二章 "审慎措施"之若干疑难法律问题解析 | 第16-28页 |
第一节 如何确定"审慎措施"之标准 | 第16-19页 |
一、判断"审慎原因"的一般依据 | 第16-18页 |
二、采取措施国的实际情况应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 第18页 |
三、审慎措施的判断标准应适当向发展中国家倾斜 | 第18-19页 |
第二节 审慎例外条款与GATS条文的关系 | 第19-22页 |
一、从条约解释角度看"审慎例外"条款 | 第19-21页 |
二、透明度的要求 | 第21-22页 |
第三节 审慎措施的承认机制 | 第22-24页 |
一、《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承认方式 | 第22-23页 |
二、两种承认的不同性质 | 第23页 |
三、承认机制之积极意义与局限性 | 第23-24页 |
第四节 审慎措施与争端解决机制 | 第24-28页 |
一、审慎措施之争端符合"非违法之诉"的含义 | 第24-25页 |
二、DSU中的程序性规则 | 第25-26页 |
三、专家组是否应当具备金融专业知识 | 第26-28页 |
第三章 审慎措施的国际横向比较 | 第28-36页 |
第一节 借鉴金融监管国际标准之可能性 | 第28-32页 |
一、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相关国际组织及其成果 | 第28-29页 |
二、巴塞尔体系与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互补 | 第29-31页 |
三、从金融服务贸易谈判进展情况看借鉴国际惯例的意义 | 第31-32页 |
第二节 NAFTA与欧盟立法中的审慎措施 | 第32-36页 |
一、NAFTA中审慎措施与《金融服务附件》之比较 | 第32-34页 |
二、欧盟立法的审慎措施与《金融服务附件》之比较 | 第34-36页 |
第四章 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条例》中体现的审慎监管理念 | 第36-44页 |
第一节 入世后我国金融服务领域法规修订情况 | 第36-38页 |
一、集中清理银行业监管法规 | 第36-37页 |
二、原《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存在的问题 | 第37页 |
三、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第37-38页 |
第二节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鲜明的法人导向政策 | 第38-41页 |
一、法人导向政策及其体现 | 第38-39页 |
二、法人导向政策与审慎监管 | 第39-41页 |
第三节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贯穿始终的审慎监管理念 | 第41-42页 |
一、审慎性条件 | 第41-42页 |
二、开放和审慎并重的监管思路 | 第42页 |
第四节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 第42-44页 |
一、监管标准的内外统一 | 第42-43页 |
二、坚持国民待遇原则的意义 | 第43-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资料 | 第45-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