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7页 |
前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改革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缘由 | 第9-17页 |
第一节 法院调解制度设计上的不足 | 第9-12页 |
一、将调解定位于基本原则的立法设计与其实际功能不符 | 第9-10页 |
二、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得不到充分保证 | 第10页 |
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限制了调解在实现效率价值上的优势发挥 | 第10-12页 |
第二节 “调审合一”模式的弊端 | 第12-15页 |
一、“调审合一”的模式导致审判和调解二者价值的矛盾和冲突 | 第12-13页 |
二、法官身份的双重性使其难以把握自己的作用 | 第13-15页 |
第三节 法院功能转换的需要 | 第15-17页 |
第二章 设立诉前调解机制的理由 | 第17-32页 |
第一节 诉前调解设立的必要性 | 第18-21页 |
一、有利于分流案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 第18-19页 |
二、有利于弥补现行法院调解功能的不足 | 第19-20页 |
三、体现了更加积极的价值取向 | 第20-21页 |
四、司法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应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进行创新 | 第21页 |
第二节 诉前调解设立的可行性 | 第21-24页 |
一、诉前调解可以提供更深层次的公正 | 第21-22页 |
二、走向程序化和制度化是诉前调解的必然趋势 | 第22页 |
三、基层法院的功能转型和角色定位客观上有利于设立诉前调解 | 第22-23页 |
四、我国具有从事司法ADR 的丰富的人力资源 | 第23页 |
五、我国具有发展诉前调解的独特文化优势 | 第23-24页 |
第三节 设立诉前调解机制的理论价值 | 第24-26页 |
一、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 第24页 |
二、实现合法与合理的统一 | 第24-25页 |
三、实现当事人合意与法律规则的折中 | 第25-26页 |
第四节 诉前调解制度的比较法借鉴 | 第26-32页 |
一、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 | 第26-28页 |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院调解制度 | 第28-30页 |
三、美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 | 第30-31页 |
四、从比较中得到的启示 | 第31-32页 |
第三章 目前几种改革模式之比较 | 第32-38页 |
第一节 立案前的诉前调解模式 | 第33-34页 |
第二节 立案调解模式 | 第34-35页 |
第三节 委托人民调解模式 | 第35-38页 |
第四章 我国诉前调解机制构建的具体设想 | 第38-48页 |
第一节 诉前调解机制构建的前提 | 第38-39页 |
第二节 诉前调解机制构建的具体设想 | 第39-48页 |
一、诉前调解 | 第39-45页 |
二、委托人民调解 | 第45-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0-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