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1页 |
第一章 概念界定 | 第11-21页 |
一、重整概述 | 第11-12页 |
二、有担保债权的概念和分类 | 第12-21页 |
(一) 要件 | 第13-15页 |
(二) 与其他相关概念的比较 | 第15-17页 |
(三) 有担保债权的分类 | 第17-21页 |
第二章 担保物权与重整制度立法价值的冲突与协调--重整程序中有担保债权的限制与保护的理论基础 | 第21-36页 |
一、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 | 第21-27页 |
(一) 传统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 | 第21-23页 |
(二) 近现代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 | 第23-24页 |
(三) 英美法系担保权益的立法价值 | 第24-25页 |
(四) 中国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 | 第25-27页 |
二、重整制度的立法价值 | 第27-32页 |
(一) 破产法立法目的的演进 | 第27-28页 |
(二) 重整制度的产生 | 第28-30页 |
(三) 重整制度的立法价值 | 第30-32页 |
三、二者的冲突与协调 | 第32-35页 |
(一) 二者的冲突 | 第32-34页 |
(二) 二者的协调 | 第34-35页 |
小结 | 第35-36页 |
第三章 重整程序中限制有担保债权的具体制度 | 第36-52页 |
一、撤销权的行使 | 第36-38页 |
二、破产保全制度 | 第38-42页 |
三、重整程序对有担保债权人实际控制担保财产的限制 | 第42-43页 |
四、管理人对担保物的支配或者对有担保债权人变现担保财产的干预 | 第43-44页 |
五、利息的丧失 | 第44-45页 |
六、优先地位的劣后 | 第45-47页 |
七、对浮动担保的限制 | 第47-48页 |
八、重整计划对于有担保债权的限制 | 第48-50页 |
九、自然人债务人的独特撤销权 | 第50-52页 |
第四章 重整程序中保护有担保债权的具体制度 | 第52-60页 |
一、对破产保全的救济 | 第52-55页 |
二、对管理人支配担保财产的限制 | 第55-57页 |
三、担保财产变现后对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给付 | 第57页 |
四、对优先地位劣后的救济 | 第57页 |
五、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限制 | 第57-60页 |
第五章 关于我国重整程序中有担保债权问题的建议 | 第60-70页 |
一、立法建议 | 第60-68页 |
(一) 债权的申报 | 第60-61页 |
(二) 撤销权 | 第61-63页 |
(三) 保全的规定及其救济 | 第63-65页 |
(四) 有担保债权人对担保财产的控制权是否要受限制 | 第65页 |
(五) 管理人对担保财产的处分及其限制 | 第65-66页 |
(六) 利息的计算 | 第66-67页 |
(七) 优先地位的劣后 | 第67-68页 |
(八) 重整计划 | 第68页 |
二、司法实践中处理重整与有担保债权关系的指导原则 | 第68-70页 |
结论 | 第70-71页 |
参考文献 | 第71-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