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1-5页 |
导言 | 第5-6页 |
一、 香港普通法关于少数股东权利的法律保护 | 第6-11页 |
(一) Fossv.Harbottle一案原则的确立 | 第6-7页 |
(二) Fossv.Harbottle一案原则的例外 | 第7-10页 |
1、 公司从事越权或违法行为 | 第8页 |
2、 特定多数(QualifiedMajorities)原则 | 第8-9页 |
3、 股东的个人权利受到侵犯 | 第9页 |
4、 大股东对少数股东从事欺诈行为 | 第9-10页 |
(三) 普通法在法律概念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 | 第10-11页 |
二、 香港成文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利的法律保护 | 第11-18页 |
(一) 第168A条关于“不公平损害”的救济 | 第12-16页 |
1、 请求给予不公平损害法律救济的主体 | 第12页 |
2、 请求给予不公平损害法律救济的构成条件 | 第12-15页 |
3、 法庭对少数股东遭遇的不公平损害所给予的救济方式 | 第15-16页 |
(二) 第177(1)(f)条关于“强制解散”的救济方式 | 第16-18页 |
1、 关于“公正和衡平”(justandequitable)的构成条件 | 第16-18页 |
2、 申请公司解散的股东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 第18页 |
3、 如果被告能够证明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替代的救济 | 第18页 |
方式,则法庭不会裁定解散公司 | 第18页 |
三、 香港公司法关于少数股东权利法律保护所需作的改革 | 第18-26页 |
(一) 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大股东的限制 | 第19-21页 |
1、 法律现状 | 第19-20页 |
2、 其他国家的法律实践 | 第20-21页 |
3、 香港法律改革的借鉴 | 第21页 |
(二) 关于派生诉讼的改革 | 第21-23页 |
(三) 关于不公平损害救济的改革 | 第23-24页 |
(四) 关于个人权利 | 第24-25页 |
(五) 关于检查命令的规定 | 第25页 |
(六) 关于法庭的其他权力 | 第25-26页 |
四、 关于我国公司法确立少数股东权利法律保护的思考 | 第26-32页 |
(一) 我国公司法关于少数股东权利保护的现状 | 第26-28页 |
(二) 关于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设想 | 第28-32页 |
(三) 关于我国少数股东权利法律救济方式的设想 | 第29页 |
1、 关于股东申请强制解散公司之救济 | 第29页 |
2、 于公司解散之替代救济措施 | 第29-30页 |
3、 关于少数股东的诉讼提起权 | 第30-31页 |
结束语 | 第31-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