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8页 |
第1章 导论:法律自治与法的现代性问题 | 第8-23页 |
·本文的研究定位及其价值:法律的自治性与中国法的现代性问题 | 第8-15页 |
·法律的自治性与法的现代性问题 | 第8-13页 |
·本文的研究价值:法律的自治性与中国法的现代性问题 | 第13-15页 |
·国内外法律自治性研究概评 | 第15-17页 |
·本文的研究路径:以现代性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史考察 | 第17-18页 |
·本文的论题限定与结构安排 | 第18-23页 |
·本文论题的限定 | 第18-20页 |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20-23页 |
第2章 现代社会的法律自治:韦伯论现代法律的自治性 | 第23-50页 |
·从“文化合理化”到“社会合理化”:从韦伯的合理化理论看法律自治的社会理论依据 | 第26-34页 |
·从“文化合理化”到“社会合理化”:韦伯合理化理论的逻辑进路 | 第27-31页 |
·现代社会的法律自治:从韦伯的合理化理论看法律自治的社会理论依据 | 第31-34页 |
·官僚制:法律自治的政治条件 | 第34-40页 |
·现代社会的法理型统治:韦伯论合法统治的理想类型 | 第35-38页 |
·官僚制:法律自治的政治条件 | 第38-40页 |
·形式合理的法律:法律自治的法律条件 | 第40-46页 |
·本章小结 | 第46-50页 |
·法律自治的外在条件 | 第46-49页 |
·法律自治的内在条件(法律条件) | 第49-50页 |
第3章 法律的政治与文化之维:后现代主义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消解 | 第50-86页 |
·“后现代社会”与后现代主义法学 | 第54-60页 |
·后现代社会:价值多元、政治多元和文化多元的“复杂社会” | 第54-56页 |
·后现代主义的流浪者思维 | 第56-58页 |
·后现代法学的核心命题 | 第58-60页 |
·批判法学:“法律即政治” | 第60-66页 |
·批判法学:背景与特征 | 第60-62页 |
·批判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质疑 | 第62-66页 |
·种族批判法学:“法律是种族主义的奴婢” | 第66-73页 |
·种族批判法学:背景与特征 | 第66-69页 |
·种族批判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消解 | 第69-73页 |
·激进女权主义法学:“国家的正式规范体现了男性的观点” | 第73-83页 |
·女权主义法学:背景与特征 | 第73-78页 |
·激进女权主义对法律自治性的消解 | 第78-83页 |
·本章小结 | 第83-86页 |
第4章 后现代“复杂社会”的法律自治:卢曼和范·胡克对法律自治理论的重建 | 第86-112页 |
·法律系统的自创生:卢曼法的自创生理论对法律自治性的重建 | 第88-99页 |
·卢曼论(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 | 第91-93页 |
·“视角转换”:卢曼基于系统视角的法律自治理论 | 第93-98页 |
·简评 | 第98-99页 |
·“循环的自治”:范·胡克沟通主义法律观对法律自治性的重建 | 第99-106页 |
·形式上的自治 | 第100-103页 |
·实质上的自治 | 第103-105页 |
·简评 | 第105-106页 |
·本章小结 | 第106-112页 |
第5章 结语法律的自治与开放 | 第112-123页 |
·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自由主义形式法范式”与“福利国家实质法范式”) | 第113-119页 |
·法律的自治性与法律的合法性 | 第119-123页 |
参考文献 | 第123-131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第131-132页 |
后记 | 第132-133页 |
论文摘要 | 第133-136页 |
Abstract | 第136-1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