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13页 |
ABSTRACT | 第13-14页 |
引言 | 第15-17页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17-20页 |
一、以案说法——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纠纷层出不穷 | 第17-19页 |
(一) 马文波与青岛万科银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案 | 第17-18页 |
(二) 柏志海、汪爱玲与盐城市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案 | 第18-19页 |
二、争议焦点总结 | 第19-20页 |
(一) 结建式人防工程转让合同的标的认定 | 第19页 |
(二)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认定 | 第19-20页 |
第二章 结建式人防工程及其所有权概述 | 第20-22页 |
一、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概念 | 第20-21页 |
二、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的概念 | 第21-22页 |
第三章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立法现状 | 第22-27页 |
一、国内立法现状 | 第22-25页 |
(一) 相关法律的规定 | 第22-23页 |
(二)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第23-24页 |
(三) 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24-25页 |
二、域外立法现状 | 第25-27页 |
第四章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各方理论观点 | 第27-32页 |
一、国家所有说 | 第27-29页 |
(一) 国家是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 | 第27-28页 |
(二)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第28页 |
(三) 修建结建式人防工程是开发商以实物形式进行的纳税 | 第28页 |
(四)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 | 第28-29页 |
(五)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有助于保障其防空功能 | 第29页 |
二、开发商所有说 | 第29-30页 |
(一) 开发商基于新建而取得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所有权 | 第29-30页 |
(二) “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属原则决定了开发商享有所有权 | 第30页 |
(三)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第30页 |
三、业主共有说 | 第30-32页 |
(一) 业主法律意义上的投资主体地位决定了业主享有共有权 | 第30-31页 |
(二) “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属原则决定了业主享有共有权 | 第31页 |
(三) 配套公建的性质决定了业主享有共有权 | 第31页 |
(四) “从物随主物的转移而转移”的原则决定了业主享有共有权 | 第31-32页 |
第五章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理论评析 | 第32-42页 |
一、国家所有说的理论评析 | 第32-35页 |
(一) 国家并未对结建式人防工程进行投资 | 第32-33页 |
(二) 结建式人防工程并非国防资产 | 第33-34页 |
(三) 修建结建式人防工程不等同于以实物形式进行纳税 | 第34页 |
(四) 不同形式的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理应不同 | 第34-35页 |
(五) 结建式人防工程防空效能的发挥与其所有权归属无关 | 第35页 |
二、开发商所有说的理论评析 | 第35-38页 |
(一) 开发商基于新建取得所有权解决了权利来源问题 | 第35-36页 |
(二) 土地空间权制度为结建式人防工程确权提供了理论支撑 | 第36-38页 |
(三) 部门规章不能作为结建式人防工程确权的依据 | 第38页 |
三、业主共有说的理论评析 | 第38-42页 |
(一) 成本分摊与所有权归属无关 | 第39-40页 |
(二) 配套公建不等同于共有设施 | 第40页 |
(三) 结建式人防工程并非地面建筑物的从物 | 第40-41页 |
(四) 特定业主享有专有权而非共有权 | 第41-42页 |
第六章 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立法建议 | 第42-45页 |
一、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原则 | 第42-43页 |
(一) 约定优先的原则 | 第42页 |
(二) 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原则 | 第42-43页 |
(三) “房地一体”的原则 | 第43页 |
二、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立法措施 | 第43-45页 |
(一) 《人民防空法》中明确所有权归属 | 第43-44页 |
(二)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中完善土地空间权制度 | 第44页 |
(三)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范 | 第44-45页 |
第七章 结论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致谢 | 第50-51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