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6-7页 |
一、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监督概述 | 第7-9页 |
(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之要义 | 第7页 |
(二) 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的功能和意义 | 第7-9页 |
1. 平衡惩治腐败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第7-8页 |
2. 降低诉讼成本,实现诉讼经济 | 第8-9页 |
二、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与监督现状 | 第9-15页 |
(一) 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情况 | 第9-11页 |
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立法现状 | 第9-10页 |
2. 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及监督情况 | 第10-11页 |
(二) 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第11-15页 |
1. 指居适用条件规定不明确,监督困难大 | 第11-12页 |
2. 职务犯罪指居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流于形式 | 第12-13页 |
3. 检察院内部部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积极性低 | 第13-15页 |
三、职务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机制之完善 | 第15-21页 |
(一) 明确和完善适用条件,提供有力监督支撑 | 第15-17页 |
1. 明确无固定住所的范围 | 第15页 |
2. 明确指定的居所的条件 | 第15页 |
3. 明确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标准 | 第15-17页 |
4. 明确有碍侦查的认定标准 | 第17页 |
(二) 明确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充分发挥当事人及其律师的监督作用 | 第17-18页 |
1. 详实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辩护人的知情权 | 第17页 |
2.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生活的权利 | 第17-18页 |
3. 强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辩护权保障 | 第18页 |
(三) 强化监督意识,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 第18-21页 |
1. 强化监督意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 | 第18-19页 |
2. 建立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审批机制 | 第19页 |
3. 完善监督方式、规范执行监督内容 | 第19-20页 |
4. 建立协作联系机制,畅通监督信息渠道 | 第20-21页 |
结语 | 第21-22页 |
参考文献 | 第22-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