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引言 | 第9页 |
二、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的历史变革过程 | 第9-13页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的发展过程 | 第9-11页 |
1、 互助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雏形 | 第9-10页 |
2、 合作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长 | 第10页 |
3、 人民公社: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健发展 | 第10-11页 |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质的飞跃 | 第11页 |
(二) 变革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现状 | 第11-13页 |
1、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 | 第11-12页 |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 第12页 |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 | 第12页 |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 | 第12-13页 |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取得、变更、灭失 | 第13页 |
三、 城市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必要性 | 第13-18页 |
(一) 城市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与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表现 | 第14-15页 |
1、 “总有”共有下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清晰阻碍了市场经济转型 | 第14页 |
2、 “总有”共有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 第14页 |
3、 “总有”共有降低了集体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 第14-15页 |
4、 集体成员权界定模糊引起财产分配矛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发展 | 第15页 |
(二) 城市近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的必要性 | 第15-16页 |
1、 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需要变革 | 第15页 |
2、 组织成员要求明晰产权促进变革 | 第15-16页 |
3、 只有创新集体产权制度才能完善传统的经营体制 | 第16页 |
4、 产权制度变革是建立农村市场经济的需求 | 第16页 |
5、 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要求集体产权制度变革 | 第16页 |
(三) 产权制度变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主线 | 第16-17页 |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的变革方向 | 第17页 |
(五)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变革的意义 | 第17-18页 |
四、 目前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现状 | 第18-21页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模式 | 第18-19页 |
1、 成立“合作社”企业变革模式 | 第18-19页 |
2、 成立“股份合作”企业变革模式 | 第19页 |
3、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模式 | 第19页 |
(二)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后成员取得股权的方式 | 第19-20页 |
1、 量化净资产,成员无偿分配取得股份,仅享受分红的权利 | 第19页 |
2、 量化净资产,无偿配送与现金购买结合的方式取得股份 | 第19-20页 |
3、 量化净资产,无偿配送原股份,现金购买增量发行股份 | 第20页 |
(三) 集体资产变革后产权制度股份设置的类型及权益 | 第20-21页 |
1、 设置集体股,不设置现金募集股 | 第20页 |
2、 设置集体股、个人股与现金募集股相结合,个人股无偿取得所有权 | 第20页 |
3、 取消集体股,全部分配给成员所有 | 第20-21页 |
五、 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后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 第21-23页 |
(一)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后的绩效 | 第21-22页 |
1、 明晰了产权,成员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权利 | 第21页 |
2、 产权制度变革后,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 第21页 |
3、 企业化经营管理,实现公平合理分配 | 第21页 |
4、 保护了成员的合法权益,使集体资产有效增值发展 | 第21-22页 |
5、 化解农民利益冲突,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城市化发展 | 第22页 |
(二) 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变革后存在的问题 | 第22-23页 |
1、 变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与组织定位缺乏法律依据 | 第22页 |
2、 变革后产权仍不清晰 | 第22-23页 |
3、 变革后不按制度分红及过度分红问题 | 第23页 |
4、 变革后的企业承担过多的公共职能,不利于其经济的健康发展 | 第23页 |
六、 俄罗斯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反例借鉴 | 第23-24页 |
七、 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的建议及立法建议 | 第24-31页 |
(一) 近郊集体资产产权变革应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 | 第24-26页 |
1、 处理好成员个人之间的利益、成员个人与组织公共利益的关系 | 第24-25页 |
2、 处理好基层组织与股份合作(股份)企业人员分配及职能的关系 | 第25页 |
3、 处理好政府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相结合的关系 | 第25-26页 |
(二) 完善集体资产变革的制度 | 第26-28页 |
1、 确立变革后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 | 第26页 |
2、 明确变革后的企业发展定位,减缓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 第26页 |
3、 完善股东所有权,鼓励股权合法流转 | 第26-27页 |
4、 运用现代工业的经营与管理理念,发展多元化经济 | 第27页 |
5、 创建农村集体资产委托管理及经营制度 | 第27页 |
6、 依法吸收外来资金及技术,扩大经营规模及实力 | 第27-28页 |
7、 将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为现在公司制企业为终极目标 | 第28页 |
(三) 本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后的立法建议 | 第28-31页 |
1、 修改《物权法》,明确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及成员权 | 第29页 |
2、 制定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的法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第29页 |
3、 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还权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 | 第29-30页 |
4、 与民法相协调——修改《民法通则》或制定《民法典》 | 第30-31页 |
结论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