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9页 |
一、 破产法与破产清算 | 第9-17页 |
(一) 破产的起源与含义 | 第9-10页 |
(二) 破产法的兴起与历史发展 | 第10-14页 |
(三) 破产法从清算到预防的发展趋势 | 第14-16页 |
(四) 我国新破产法在破产清算与破产预防上的取舍 | 第16-17页 |
二、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 | 第17-21页 |
(一) 破产债权及其构成要件 | 第17-18页 |
(二) 特殊破产债权 | 第18-19页 |
(三) 除斥债权与劣后债权 | 第19页 |
(四)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 | 第19-21页 |
三、 我国破产法价值目标的选择 | 第21-30页 |
(一) 我国现行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及其评价 | 第21-27页 |
1 、 破产法价值目标的演进 | 第21-23页 |
2 、 我国现行破产法价值目标的选择 | 第23-24页 |
3 、 对我国现行破产法价值目标的评价 | 第24-27页 |
(二) 我国新破产法价值目标的选择 | 第27-30页 |
四、 破产清算中普通债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 第30-50页 |
(一) 取消行政干预,确立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主导地位,实现破产程序的法治化 | 第31-32页 |
(二) 建立破产预警系统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责任制度,及时破产 | 第32-33页 |
(三) 提高破产清算程序中作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核心--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 | 第33-46页 |
(四) 建立严格的破产惩戒机制,强化债务人及债务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的责任心,减少人为破产事件,维护市场信用 | 第46-50页 |
参考书目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