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民事再审程序和“三阶构说”的基本概念 | 第10-15页 |
一、民事再审程序的界定 | 第10-11页 |
(一) 民事再审程序的概念 | 第10页 |
(二) 再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 | 第10-11页 |
二、民诉法修改的基本理念—建立再审之诉 | 第11-12页 |
(一) 再审之诉的基本概念 | 第11-12页 |
(二) 民诉法修改的基本理念—建立再审之诉 | 第12页 |
三、关于民事再审程序阶段上的学说 | 第12-15页 |
(一) “一阶构说” | 第13页 |
(二) “二阶构说” | 第13页 |
(三) “三阶构说” | 第13-15页 |
第二章 “三阶构说”的比较分析与立法表现 | 第15-22页 |
一、“三阶构说”与其他阶段学说的比较分析 | 第15-17页 |
(一) 从“一阶构说”到“二阶构说” | 第15-16页 |
(二) 从“二阶构说”到“三阶构说” | 第16-17页 |
二、民事再审程序及“三阶构说”的比较法考察 | 第17-19页 |
(一) 德国民事再审制度及“三阶构说”考察 | 第17-18页 |
(二) 日本民事再审制度及“三阶构说”考察 | 第18-19页 |
三、“三阶构说”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立法上的体现 | 第19-22页 |
(一) 原民事再审程序阶段划分立法上的缺陷 | 第19-20页 |
(二) “三阶构说”在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体现 | 第20-22页 |
第三章 “三阶构说”在民事再审程序中的运行 | 第22-31页 |
一、民事再审程序“三阶构说”运行的基本理念 | 第22-23页 |
(一) 从权力到权利的理念变迁 | 第22页 |
(二) 再审诉权的程序保障 | 第22-23页 |
二、“三阶构说”框架下民事再审程序的运行阶段 | 第23-31页 |
(一) 再审申请的立案受理阶段 | 第24-26页 |
(二) 再审事由的实质审查阶段 | 第26-28页 |
(三) 再审案件的审理阶段 | 第28-31页 |
第四章 “三阶构”框架下民事再审程序设计的缺陷与完善 | 第31-39页 |
一、“三阶构”框架下民事再审程序设计的缺陷 | 第31-35页 |
(一) 民事再审程序立法设计的缺陷 | 第31-33页 |
(二) 再审程序审判职能分工设计的缺陷 | 第33-35页 |
二、“三阶构”框架下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 第35-39页 |
(一) 立法层面的完善设想 | 第35-37页 |
(二) 审判职能分工设计 | 第37-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