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民事证据收集制度概论 | 第9-24页 |
一、民事证据收集的相关概念:规范出发的剖析 | 第9-13页 |
(一) 民事证据收集的主体:三个视角上的论证 | 第9-12页 |
(二) 民事证据收集的客体:证据材料 | 第12-13页 |
(三) 民事证据保全:特殊的民事证据收集 | 第13页 |
二、我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历史梳理:从西周到晚清 | 第13-14页 |
三、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价值:探讨和选择 | 第14-19页 |
(一) 发现真实:客观真实、法律真实抑或证据真实 | 第15-17页 |
(二) 提高效益:法院和当事人的需求 | 第17-18页 |
(三) 保障公正: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 | 第18-19页 |
(四) 三大价值的博弈:追求真实,公正为主、兼顾效益 | 第19页 |
四、构建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原则:理念奠基 | 第19-24页 |
(一) 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指导方针:辩论主义为导向,职权探知主义为修正 | 第19-21页 |
(二) 辩论主义对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作用:证明责任的保障 | 第21-24页 |
第二章 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考察——从比较法维度展开 | 第24-40页 |
一、英美法系的最新发展:以美国、英国为例 | 第24-33页 |
(一) 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 | 第24-29页 |
(二) 英国的证据开示制度 | 第29-32页 |
(三) 美国和英国的比较:社会政策的差异 | 第32-33页 |
二、大陆法系的最新发展:以日本、德国为例 | 第33-37页 |
(一) 日本:直接冲击效 | 第33-35页 |
(二) 德国:间接冲击效 | 第35-37页 |
三、两大法系的交互影响:冲击和反冲击 | 第37-40页 |
第三章 完善我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思考——兼析调查问卷 | 第40-62页 |
一、关于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以律师和法官为对象 | 第40-42页 |
二、法院对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宏观控制:阶段性研究 | 第42-49页 |
(一) 程序发起阶段的审查及限制:依职权和依申请 | 第43-47页 |
(二) 程序进行阶段的指挥:辅助和保障当事人取证 | 第47-49页 |
(三) 加强对妨害行为的制裁措施:多种手段 | 第49页 |
三、当事人取证的本体健全:制度性调整 | 第49-58页 |
(一) 对七种法定证据的收集:设置具体规则 | 第49-55页 |
(二) 电子证据的收集:制定专门规则 | 第55-56页 |
(三) 非法证据排除:对悬赏取证、私人侦探及陷阱取证的讨论 | 第56-58页 |
四、与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相关的制度设置:衔接和协调 | 第58-62页 |
(一) 细化证据交换制度:建立审前程序 | 第58-60页 |
(二) 发挥法官的释明权:对证据收集的指挥 | 第60页 |
(三) 加强律师代理制度:更专业更有效 | 第60-62页 |
结论 | 第62-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8页 |
附录 | 第68-72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目录 | 第72-73页 |
致谢 | 第73页 |